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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内部认购书有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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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07
      有效。
    • 2024-06-06
      刚石只是天然最硬的矿物,人工可以合成其他比他硬的物质。比其硬的物质有氮化碳。金刚石俗称“金刚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钻石
    • 2024-06-04
      购买手续不全的房屋是存在风险的。但正象你说的那样,如果不在此时认购,又担心将来购买不到自己喜欢的房子。风险主要有:1、开发商将房屋抵押贷款,同时又拿着购房人的首付款消失;2、当房屋正式预售时,若不想购买,有些费用不退;3、正式签合同时,因为已交付的相关款项,无法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等。为避免风险,个人意见如下:1、了解开发商资信,即以往开发楼盘的信誉度;2、签订认购合同书中,尽量争取多写些内容,最好能将将来要签订的合同的内容都写进来,至少应明确房价、面积、正式签合同的时间等,同时要注意预付款与“定”金的区别,预付款一般情况下是可退的,而“定”金是合同担保的一种方式,当一方不签定合同时,该笔款项需双倍返还(出售方违约)或不予退还(购买方违约)。因此,请你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考虑。
    • 2024-06-08
      商品房认购书有法律效益吗?商品房认购书可以随意签订吗?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是不能随意签订的。对商品房认购书性质的认定,归纳起来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就是正式预售合同,因为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另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非独立的合同,因为认购书仅是对签订正式合同相关事宜的约定。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3)房屋价款计算;(4)定金;(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认购书常见于商品房交易中,由其引起的法律纠纷也不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次以规范的形式对认购书进行规定。以下就认购书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商品房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本约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效力。一般认为,预约合同是谈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将来订立确定性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或协议。预约和本约最根本的区别在于:预约合同仅能请求对方诚信谈判,履行订立本约的义务,不得直接就本约内容请求履行。审判实务中,常有原告根据认购书,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交房,最后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原因就在于交付商品房是本约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而非认购书的内容。认购书属于学理上的“将行谈判的预约”,即哪怕双方当事人在预约合同中规定了交易的实质性具体条款,但双方当事人不受其约束,他们仅承担继续谈判直至达成最后本约的义务,其特点:一是当事人要对违反诚信谈判义务,导致不能达成本约的行为承担责任;二是当事人如果尽到诚信的谈判义务,即使不能达成本约,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可以说,认购书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鉴于买卖双方对交易标的物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影响买方订立本约的信息。二是不应强加具有不合理条件的实际谈判义务,特别是开发商不得利用自身的优势,免除自己的责任或加重买方的责任。三是持续谈判的义务,除非出现重大僵局或终止谈判的事由,双方当事人应恪守诚信义务,继续进行谈判。
    • 2024-06-04
      具备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屋开发公司可以和买房人签订房屋认购书,但它不是商品房买卖中的必经程序。 在一般情况下,房屋认购书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它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购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表现 在: 1、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购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订)金返还买受人。即在一般情况下,认购书虽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它具有法律效力。 2、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相关问题
  • 我的房子交了全款 只签了内部认购书 如果开发商跑了怎么办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你只能追原开发商,你的所谓内部认购书对新开发商没有效力的。法律只承认登记房屋所有权,预售房屋可以进行预售登记。所谓内部认购在手续不完善的情况下本身就不合法,房屋所有权不受法律保护。只能算作一个债务合同,而且只对原开发商,新开发商不承担对你的债务责任。 你只能凭认购书向原开发商追债,当然如果原开发商和新开发商之间有协议约定有关内容的,可能可以给你办理的,不过你只能追原开发商,再有原开发商根据有关协议追新开发商去履行合同。 五证不全的房子你购买本身就要承担风险,你明知有风险还购买,过错应自行承担。当然,原开发商也要承担责任的,他属于违规销售,另外有关房屋市场监管部门也有监管责任。

  • 法律问题,关于楼宇认购书的法律效力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1、双方签订的楼宇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2、楼宇认购书中有一条款“乙方(某人)必须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到甲方(房地产公司)支付首期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购买该房屋,所付定金不予退还,甲方无须通知乙方,可另行销售该房屋。”问该条款可以成为房地产公司抗辩的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签订房屋预售合同之前为什么要签订房屋认购书?认购书有什么...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认购书是表达购房意向的协议,在买卖双方之间确立交易的意向和传达交易的信息。是签订合同的前期工作。

  • 买房时只签了房屋认购书就交了全款可以吗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安全起见 别交 没有预售许可本来就不可以 预售跟你签的是意向书 认购书之类的 风险太大了 万一在开售前有什么问题 麻烦大了 请采纳

  • 购房只签了认购书,没有开发票,有法律效力吗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 假如买房子还么签订买卖合同,只是签的认购书,想退房不买可以...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但在实践中,有些开发商(售楼人员)为了掩盖虚假情况,经常找借口不出示这些文件的原件,要么说正拿着相关文件在报批某项手续,要么就说文本放在离售楼处很远的公司本部。售楼人员往往会先要求客户签订认购书或合同,而客户一旦交完定金或购房款,再有什么问题,开发商(售楼人员)便会即刻变脸,客户再也见不到售楼

  • 关于房产证与认购书的法律问题。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确定房产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首先对认购书的种类及性质进行法律上的分析。从合同内容上划分,可将认购书分为两类:一类是具备购房合同(即本合同)主要条款的认购书,具体约定了标的物的座落、面积、价格等条款;第二类是不具备购房合同的具体条款,仅表明双方的买卖意向。 第一类认购书,实际上已是合同本身。虽冠以"认购书"之名,但其具体内容决定了其购房合同的性质。如果双方另外订立购房合同,后订合同内容与"认购书"内容不同,则应视为对合同的变更。如果没有另外订立合同,也应视为购房合同已成立。 第二类认购书,仅约定了订立购房合同的意向,属于合同预约。笔者认为

  • 交首付只签认购书合法吗?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属于违规

  • 开发商没有五证可以签订认购书吗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如今买预售商品房,在签订预售合同前,多会签订房屋认购书,以确定双方的买卖意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预售等合同前,又签订意向书、预订书等的,如的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权利义务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该意向书、预订书等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因此,购房者签订购房预订书时,应与签订预售合同一样慎重,一般来说要注意下面三点:(一)确认开发商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 预售合同有示范文本,但预订书条款则比较简单,有些开发商可能会在预订书中并不写明预售许可证等资质情况,从而规避有关法律规定。对此,购房者不可忽视,因为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认购书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预订

  • 准备买房,交了首付款,签了住房认购书,现在不想买了怎么办啊?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看你鉴的认购书上有没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没有“定金”字样,就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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