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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广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 2024-05-29
      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4、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6、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 2024-05-30
      下面给你详细介绍一下广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且同时有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单位出具的《天津市(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按提取原因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 职工购买私产房、公有现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 2024-05-29
      广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额度 缴存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 4、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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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公积金二零一六年提取的条件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南宁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如下: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家庭,夫妻一方或双方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  上述3种情形提取时账户应保留一定余额,其余情形作销户处理,账户不保留余额。  非房屋类:  1、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4、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5、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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