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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律师哪个最专业?”

经济适用房,律师,专业
    • 2024-06-10
      看你是找哪个地区的?实在不行就去当地的律所咨询咨询
    • 2024-06-12
      你是哪的?是想找外地的还是本地的?建议最好还是咨询本地的。
    • 2024-06-11
      你好,这个问题涉及到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问题,如果购房条款规定了有私家车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你被取消购买资格就是正常的,否则对于别的购买者来说,将显失公平。。建议你仔细看看购买条款,并且及时与批准经购房的部门联系,说明情况,加以解决。
    • 2024-06-11
      您好,一般找房产律师都可以的,找一些胜诉率高的律师好点。
相关问题
  • 经济适用房法律上可以出租吗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经济适用房法律上不可以出租《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居民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按规定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以及其他已减免和由政府承担的费用,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之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承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转租。承租人因条件改善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应当退出已承租的经济适用住房。

  • 北京经济适用房专业律师,北京经济适用房借名买房纠纷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这有什么可找律师的,国家规定一条条很清楚,违法的事情该怎么判怎么判,找律师也没用。

  • 法律法规那些可以优先购经济适用房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二、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

  • 经济适用房漏雨导致损失找谁赔偿?可以依照哪条法律赔偿吗?...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购买者以出卖者名义先期支付协议定金,并且各期房款也是购买者以出卖者的名义交纳,后由于房价上涨,出卖者拒不履行转购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愿意返还定金及购买者所交纳的房款。而购买者由于与出卖者签订转购协议而丧失了购房的最佳时机。购买者不同意出卖者“撕毁”转购协议,遂发生了经济适用房纠纷。简单的说就是出卖者因房价上涨而反悔导致购买的失去购房时机。法院处理此类案件的判决方式,主要从买受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出发,确认转购协议无效。决房屋转购协议无效的依据,主要在于当事人在限制期内达成的转让经济适用住房协议,侵犯了国家的社会住房保障体制,同时侵害了其他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购房权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我

  • 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贪便宜买了二手经济适用房,尚在不能过户与上市交易的期限内,结果被原房主将房屋抵押,从而导致各种纠纷不断。之所以会出现如今这种情况,完全是因为购房者忽略其中的风险。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怎么写? 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1、如果经济适用房购买不满五年,合同是无效的,如果满五年合同是有效的。由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其本质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因此购房人在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并不是拥有了房屋的完整所有权,其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对住房加以处分。 2、根据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

  • 请问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安置房、保障房之间有何区...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

  • 章律师您好,在北京共同申请经济适用房...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您好,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 经济适用房过户费用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经济适用房满5年即可交易,不存在任何原产权人去世,即丧失产权的说法。先说费用吧,四川省通行的,各地房管局都有同样文件规定,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全额集资建房——转移手续费:每平米3元。转移登记费:住宅80元,营业房550元。若要办理共有权证,每多一个权证多10元。至于税,满5年后,就没有营业税了,一般来说只有契税——总价的2%。其他的有教育税、印花税等,不过这些加起来不过百,所以你不用担心。应该说最贵的,是土地的转让金。因为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全额集资建房,建房用地是国家优惠了的,属于划拨性质,你买过来就会变成出让性质。这个土地出让金各个地方不同,建议你问问国土局受理窗口人员,一定要告诉工作人员

  • 关于经济适用房赠予的问题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经济适用房的房号不能直接赠与,但房产可以赠与。先行公证,然后过户。 因为直系之间的赠与属于一般赠与,所以只须交纳房价3%的契税,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你也同意可以将房产再赠与给你妈或直系其他亲戚,均属一般赠与,与前赠税费一样。

  • 经济适用房、现价房还有廉租房,这三种国家保障型住房有专业...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一项统一存储、专项使用的长期住房储金,由员工和其所在单位缴存两部分构成,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对于大多数购房者来说,究竟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想必会有许多人存有疑惑与不解。对此,“我爱我家”专家将为您做出以下详细解析:   一、符合规定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但是,如果职工有特殊要求,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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