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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全部提取住房公积金?”

怎样才能,住房公积金,提取
    • 2024-06-21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额度各地有差异
    • 2024-06-18
      一是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3)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租金的;(4)偿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5)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二是非住房消费提取:(1)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户籍迁出本市的;(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8)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伤害的才可全部取出。
    • 2024-06-21
      符合条件的可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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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求(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二)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三)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四)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五)依照前款第(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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