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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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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17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购买自住房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离、退休 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 出境定居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无房职工租住普通住房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患九种重大疾病满足上述条件中的一条即可申请提取。
    • 2024-06-21
      前提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步骤二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具备这些条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如果购买的是这种房屋,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 2024-06-19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 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2024-06-21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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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你不是南昌本地人,你可以拿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和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或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南昌子固路10号社会保障局办理提取五险一金或转到你当地的社会保障局。 南昌社保局咨询电话:0791-661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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