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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提取住房公积金方法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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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09
      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使用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职工丧失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符合以下之一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一)退休的;(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 5 年,或满 2 年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四)持有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核发的《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五)工作调动并户口迁出宁波市,或者出国、出境定居的;(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七)非宁波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宁波市的。
    • 2024-06-15
      宁波提取住房公积金方法房屋类:1、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2、建造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3、翻建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4、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5、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非房屋类:1、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所在单位已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4)、户口迁出本管辖区或户口不在本管辖区的;  (5)、属于本管辖区内农业户籍职工的;  (6)、属于本管辖区内非农业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两年以上的;  (7)、属于本管辖区内非农业户籍职工,工作调转至外省或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在外省重新就业的。  4、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5、出境定居的。  6、所在家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7、遇到下列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患有市政府列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内的重大疾病且住院治疗的;  (2)、子女考取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无力供其就学的;  (3)、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家庭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  (4)、本市家庭购买政府保障性住房的。  8、非本市城镇务工人员租赁住房的。
    • 2024-06-14
      (一)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二)单位经审核并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三)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以及有关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宁波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四)宁波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当日办结,并开具现金存单或转帐支票;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五)职工持现金存单或转帐支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银行提取现金或办理还贷转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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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宁波 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上宁波公积金网站上可以查询,上面介绍的很清楚,具备他们要求的条件才能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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