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卖的价格太低,我要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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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子收人家定金了不想卖了、该赔违约金吗?该赔多少?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因此,收完对方定金五千元后你不想卖了,属于违约行为,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对方要你返还1万元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