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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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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7
      根据最新消息,2015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2015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主要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1.苏州市建成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2.夫妻双方收入不超过苏州市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3.无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4.苏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28周岁以上的无房单身人员符合前款1、2项规定,年收入不超过苏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可以购买一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2015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中,可优先出售给符合上述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被拆迁户以及残疾人、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家庭。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核准购房资格,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情况进行核实,认为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有工作的在现工作单位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家庭人口、现住房面积、收入等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签署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区民政部门。
    • 2024-06-02
      苏州市经济适用房条件须同符合三条件:(1)家庭员具本市城镇住户口家庭员间定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2)家庭收入符合市民政府规定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3)房家庭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民政府规定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优先售给符合述条件低收入家庭房户、拆迁户及残疾、市级(含市级)劳模范家庭须提交证明材料:(1)收入证明各家庭员由所单位提供收入情况证明失业员提交劳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具失业证明;低保员提供民政部门具享受城市低保障证明;自由职业员由本提供收入情况说明(2)住房情况证明单位或者房管部门具现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拆迁户具拆迁协议原件(留复印件)房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户籍证明身份证明(4)婚姻状况证明(5)共同申请家庭员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证明(单身士除外)残疾或市级(含市级)劳模范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024-05-30
      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他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6.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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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现在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申购经济适用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3)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三)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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