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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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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17
      广州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  广州经济适用房政策简介: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广州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程序:  (一)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以下简称申购表)。  (二)申请: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购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购表和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受理申请。  (三)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户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调查核实后将申请人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同时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申请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书面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各区国土房管分局。  (四)复核:各区国土房管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本办法规定复核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依照
    • 2024-06-18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以下简称申购表)。(2)申请: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购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购表和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受理申请。(3)初审和公示。(4)轮候:申请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予以公告,按批准的保障方式进入轮候。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所需材料:①申请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丧偶或离异的,提供相关证明;②现住房证明;③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纳明细及信息表、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在校证明原件,属困难家庭的提供相关证明;④家庭资产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⑤申请对象为孤、老、病、残、急需救助等情况的应同时提供疾病诊断材料、残疾证等有关证明。
    • 2024-06-16
      广州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指南 一、购房资格条件 广州市中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对象的,可以到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 购房资格审核。 对象:广州市城镇户口,现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18287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 2 10m,且未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和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 优惠政策的家庭。 注:居住面积指厅、房的净空面积 二、购房资格办理程序 1、 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三楼服务大厅窗口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 核表》(简称《审核表》)或登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下载《审核表》; 2、 填写《审核表》并到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的单位证明盖章(待业、无单位、个体经 营者及私企、外企人员到街道办事处证明盖章); 3、 将《审核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交回服务窗口; 4、 市房改办住建办资格审核后在国土房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 5、 25个工作日后(含公示期15天)在服务窗口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资格证明》(简称《购房资格证明》) 三、申请资格审核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 申请人及其配偶和购房后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现住房证明(如:产权证、租本或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 由单位或街道计生办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 6、 经法院判决所租住房屋被收回者,需复印法院判决书; 7、 有关的其它资料或证明。 注:以上送审材料复印件根据档案部门要求均需用B5纸复印(182×257mm),一版纸 上只能印同一类型的证件(如全部为身份证)。 四、说明: 1、经资格审核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取得《购房资格证明》, 《购房资格证明》有效期为 两年,在此期间申请购房家庭可根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推出情况,自行到各经济适 用房销售点选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时市房改办住建办将对购房资格进行复核,如在获得《购 房资格证明》后家庭经济及住房情况发生改变而不符合购房条件的,将取消购房资格。 2、经济适用房销售点将根据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情况逐步推出,并在市国土房管局的网站 上公布。 3、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址:www.laho.gov.cn
    • 2024-06-18
      申请经济适用房主要有以下几个步奏:申请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申请期限内持家庭户口本、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以及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无固定职业者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出具上述证明材料,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报审批表》,向市、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2024-06-17
      根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穗府〔2007〕48号)有关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公布的标准;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 2024-06-21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具体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
    • 2024-06-20
      一、申请家庭住房指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按申请家庭成员住房使用面积之和除以申请家庭人口计算。 二、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时,申请家庭成员京外住房不计入住房面积核定范围,自有产权住房核定房产净值,申请家庭需出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关于京外住房净值的评估报告。 三、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住房的净值,由审核部门按市地税部门发布的同地段北京市已购公房再上市最低计税基准价格确定,或由审核部门依据申请家庭委托有资质专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定。 四、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汽车净值可参考汽车市场发布的二手车辆成交价格或通过汽车重置价格及使用年限折旧确定,或由申请家庭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定。 五、申请家庭成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领取的各种一次性补偿金、安置费以及离(退)休后一次性领取住房公积金等一次性费用核定为家庭资产,不计入家庭上年收入。 六、申请家庭成员的父母户口在京外、父母一方年龄在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且无其他子女,可随在京子女共同申请本市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时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明或其他子女已故证明。 七、申请家庭成员将自有住房赠与他人,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时所赠住房核定为家庭住房面积。将自有住房出售,所售出住房不核定为家庭住房面积,售房款核定为家庭资产。 八、申请人曾离婚如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时,离婚年限原则上应满三年。 九、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之日前三年内迁移户口(不含从集体户口迁出)的,应提供户口迁出地住房情况证明。 十、申请家庭按市场价租住他人住房的,需提供承租房屋产权证明或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家庭借住他人住房的,需提供房屋借用情况证明,由街道(乡镇)工作人员通过调查方式对其住房进行核定。 十一、调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初审和复审公示期限,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初审公示和复审公示期限各为5天;廉租住房初审公示期限为10天,复审公示期限为5天。 十二、申请家庭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提出由申请家庭实际居住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协助调查。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协助调查函》(附件3)和《申请家庭初审公示》后,通过快递方式送到申请家庭
    • 2024-06-21
      上海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一)家庭成员均具有达到规定年限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户口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二)家庭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三)家庭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一定年限内未转让过住房;(五)其他规定条件。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一次性付款或银行按揭。
    • 2024-06-22
      1.条件:一)有当地城市城镇常住户口(二)无房家庭或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书面申请;(2)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3)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 3、审批工作流程: (1)申请人向其所在户籍(居住)的区房产局提出申请;(2)区房产局在申请人所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对其资格进行初审;(3)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由区房产局在其所在户籍(居住)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4)公示后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 2024-06-21
      总的来说,购买经济适用房大致可分为六步骤。 1 按类领表 有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北京建设网便民下载栏下载。 2 填表领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地区不同政府划定标准不同),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公务员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 3 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文件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 4 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5 网上公示 市开发办将购房申请人资料挂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 6 持证购房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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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广州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的条件?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广州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指南 一、购房资格条件 广州市中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对象的, 可以到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 购房资格审核。 对象:广州市城镇户口,现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18287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 2 10m,且未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 经济适用房和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 优惠政策的家庭。 注:居住面积指厅、房的净空面积 二、购房资格办理程序 1、 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三楼服务大厅窗口领取《 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 核表》(简称《审核表》)或登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下载《 审核表》; 2、 填写《审核表》并

  • 广州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广州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指南 一、购房资格条件 广州市中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对象的,可以到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核。 对象:广州市城镇户口,现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18287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且未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和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 注:居住面积指厅、房的净空面积 二、购房资格办理程序 1、 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三楼服务大厅窗口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表》(简称《审核表》)或登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下载《审核表》; 2、 填写《审核表》并到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的单位证明盖章(待业

  • 如何申请广州市经济适用房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广州经济适用房政策简介: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广州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 申请广州经济适用房要办哪些手续?申请结果如何查询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广州市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试行办法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为了提高广州城市居民的住房水平,根据现在《国务院城镇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广州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下面我们就来说一下广州经适房那些事。 申请广州经济适用房办理手续 1.申请广州经济适用房本人持自己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广州当地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广州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广州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如实填写广州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所需材料,向自己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手续后,上报广州房管局审核后

  • 怎么查询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分数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址: .laho.gov 然后入在线服务,出了这界面后,按提示输入就可以了麻烦采纳,谢谢!

  • 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 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审核时市统计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数据确定)。 “学生户口”指什么? “学生户口”是指在杭就读大中专院校期间办理的集体户口。 哪些房产要纳入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核定范围?

  • 怎样在广州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是什么?到哪里申请?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①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②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③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④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⑤ 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⑥ 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我拥有广州集体户口,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   根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穗府〔2007〕48号)有关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详见下表);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 广州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①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②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③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④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⑤ 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⑥ 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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