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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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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15
      合肥市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套房与二套房界定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属于二套房。以下是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 2024-06-19
      合肥对个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二套房认定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原则。认定标准如下:(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 2024-06-15
      房产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如合肥本市户口夫妻名下有二套房产就不能在限购区内再购买第三套住房。如果你全款购买一套房子把这套卖了,再贷款买一套 算首套,房产局算二套。如果第一套是贷款房,就是卖了,再买一套还是算二套。 如果您需要购买第三套房子,需要将全款购买房子卖掉才能贷款买房,如果您的前2套房子都是贷款买房,第一套房子卖掉之后,只能在非限购区全款买房,不能在限购区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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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肥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合肥二套房还有什么政策?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1:家庭单位,包括配偶及未名所房产套数准2:集体户口原户籍没购房或者房屋共同持,购买房屋比照合肥本户口执行规定,要名没房产按照首套房购房3:即使外已经拥套(及)住房,合肥没贷款记录购房记录,都视作首套房4:二套房契税论面积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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