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参考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三)家庭收入符合市:(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四)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离婚时可以主张均分;(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只要你们是婚后申请的经济适用房,就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扩展回答
当时买房时也不懂,我现在想过户了,就签了一个协议,现在才知道是经济适用房,能过吗?都需要什么手续我07年在河边省承德市双滦区全款买了一套二手房,没有说清什么时候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