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劳动关系的建立应当以“用工”之日为标准,这个计算薪酬就看你劳动合同上签的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关系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建立。当然,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就已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你17号才算是和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是什么时候发就是什么时候发
安劳动法天算,和工程量算都有的啊,关键甲方想怎么算的
17号那天开始计算薪酬
扩展回答
请问从大连工业大学到劳动公园西门应该怎么走?怎么倒车?谢谢!
况是这样的,说那些是因为我 的工作失误造成了他们的损失。我该怎么办,我在一个公司做了三个月。可老板在我临走时扣了我很多工资,现在已经不是那里的员工,45天只发了一小部分的工资给我
IT视野设计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