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新建经济适用住房每套建筑面积要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政府要按规定回购:今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上市交易的,但政府享有优先回购权《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明确;已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而满5年的,购房人可转让
可以
扩展回答
现在居住了几年后我家几年前买了一套小户型经济适用房,后来又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因为面积不够。这是怎么回事情,说是需要收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