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前买了房子,房产证只有老婆的名字。领证后一起还房贷,万一离婚了房子怎么分?



                    
                    
沉默的苏克
77663 次浏览 2024-06-04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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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5条回答)

2024-06-04 回答

自领取结婚证起,和你是无关的,以及自婚后还贷起你这房子属于女方婚前购买个人财产,该住房增值部分权益,产权属于他个人,你也有一半!
但是,不管你俩谁出钱,还贷,你都有一半权益

2024-06-04 回答

产证是你老婆的名字,且是婚前购买的,求好评,那就是你老婆的,但婚后共同还贷,你可要求补偿,婚姻法解释三有规定

追问谢谢我付的房贷怎么办?回答夏女士咨询: 我与丈夫于2008年经人介绍结婚,后由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现我起诉要求离婚,并同时提出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丈夫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没有争议,对房产如何分割产生了分歧,这套房屋是丈夫在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购买的,并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是丈夫的名字,丈夫用自己的工资按期还贷。丈夫主张这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请问,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 律师观点: 上述情况涉及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婚后个人还贷,并且登记到一方名下的房产归属问题,以及对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的问题。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可见,你丈夫在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购买并支付了首付款,同时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他。因此房屋并不能因为结婚而变成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产权属于你丈夫所有;对于婚后你丈夫用个人工资缴纳的按揭款,这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个人债务,对于这部分也要进行相应的分割;对于房屋的增值部分也要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分割,但是应该扣除你丈夫首付款所占的增值部分,首付款所占的增值部分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注意下面解释部分就是原条文规定,求好评。
2024-06-04 回答

如果你们离婚了,只要提供你当时还款证明,房子归你老婆,你老婆需支付你当时还款的钱

2024-06-04 回答

房子如果归她,你付贷款的部分他要还给你

2024-06-04 回答

是你老婆的

追问为什么回答房子是你俩结婚领证前买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追问哦!谢谢回答新版婚姻法规定的追问那我付的房贷呢回答谁能证明是你付的追问要有证人?回答这得根据证明,如果你有人证明房子一半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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