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时间: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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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回答
●首先,城市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自愿选择。 ●其次,产权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要按照市场评估补偿,补偿标准不低于在同类地段购买同面积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 ●第三,同类地段住宅安置面积原则上拆一还一,具体办法由市、县政府制定。 ●第四,拆迁面积不得低于36平方米。拆迁产权面积小于36平方米且在同一城区只有此住房的,安置时补齐36平方米,不结算差价;超出36平方米的部分实行阶梯式价格,36~50平方米的部分,按成本价结算,超过5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结算。 ●最后,被拆迁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优先安排廉租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