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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对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房屋建筑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也进行了规定。根据相关规定,顶楼天花板、厕所、墙壁的防渗漏质保年限为五年,电线、水管、空调管线以及精装房的装修部分的质保年限为两年,且在这两年间 ,一旦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质量缺陷,建设责任主体单位应当承担维修责任,保修费用也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而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此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各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不能与建筑工程保修期混为一谈,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对保修期
保修期应如何计算2010年装修一套房子,检查后发现是当初厨房的热水管道没有接好,现在又已超过保修期拒绝维修,联系装修公司,当时他们已窗台仰角的问题敷衍我,装修公司答复说是窗台的仰角不平,装修公司答复已超保修期(按交房时计算确实已超过保修期,则未超期),几个月后发现厨房的地面和墙面出现渗水。 我认为当初漏水就是因为管道没接好,而按我上次报修的时间起算,并把窗台重新搞了一下,导致雨水渗入。请问。现在楼下的住户装修房子时发现我家的厨房还是漏水(与我当时发现的是同一位置),而且我在保修期内联系了装修公司,不属于保修范围了,联系装修公司?有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法条驳斥装修公司
我买了不足二年的新房;今年7月刮风把窗户带框全部刮掉;砸到楼下停的轿车;开发商把窗户又按个新的;车不管了;车主把我和开发商告了;结果法院以窗户已过一年保修期为由;要我承担全部修车费用;我该怎么办;窗户掉与保修期有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