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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当然,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的权利也不能以继承的方式转由其继承人享有,而只能通过变更承租人的方式转由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或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享有。公房承租人也不可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的处分。##公租不能房继承 公租房不能继承,只能变更承租人,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
还是直接把他哪里的营业执照复印过来挂起就行了,老总是我朋友!谢谢,我想在本地开一家分公司,公司注册名不是本地的,那我需要到哪里去办理哪些东西!?
请高手指点,我还需要办什么手续不。
不行的话?再自己找私人刻几个章子就行了我想开一家装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