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时间: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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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 回答
一)拆改承重梁、柱(含构造柱)和基础结构; (二)拆除承重墙体或在承重墙体上开挖门洞; (三)在悬挑楼梯的承重墙上挖洞; (四)在悬挑阳台拖梁部位的墙体挖洞; (五)在楼面板上砌墙及超标准增大荷载; (六)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七)在房屋顶面上擅自加层建房搭棚; (八)拆改房屋共用设施设备; (九)封闭、侵占房屋共用部位; (十)擅自改变房屋内部设计使用功能; (十一)其他损坏房屋结构的行为。
2024-01-25 回答
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