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回答
这个在合作之初就应该有个声明啊##展开全部 不可以,要按协议走##不可以,要按协议走##展开全部 这个在合作之初就应该有个声明啊##展开全部 不可以,要按协议走
他负责跑业务,合理吗?
希望大家帮我分析下本人和朋友合伙开个装修公司(由对方出资),以每笔单子的最终利润进行4—6分配(本人4),我负责方案设计,双方都没工资
我的合伙人负责约谈客户和签订装修合同与现场施工,我负责公司的帐务和材料采购我们是做装修的,比如(客户手里的合同装修款为80000元但公司的合同确体现5万元)他现在私自修改合同和贪污我可以告他吗,我发现他和客户签订的装修合同上面金额和报给公司的签订金额不一样,少了30000快钱而且报给公司的合同跟客户手里的合同也不一样
公司今年已解散,还有我们现在没有证据证明钱是他拿走的。
问题补充:但合伙人从业主手里把钱拿走了当时和业主结账时,我老公也在现场,而且还签字了。问题是业主现在不愿意出来作证
谢谢,“合伙人”应该就是指占有公司一定股份的人??以及一些基本经营模式?如何分配利润。那么我想知道有这种“合伙人”的公司或者说工作室,它的股权结构是怎么样的??现在一线的设计工作室貌似都这么称呼自己的设计师——“合伙人”。难道那些设计事务所的设计师都是事务所的股东吗,可以说是股东在我的观念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