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时间: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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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1 回答
住在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26条的规定,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按照北京市建委、市规委、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京建发[2001]616号),每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不得从事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住宅区装饰装修禁止下列行为: 1、任意使用大锤敲击墙面; 2、任意使用明火和电炉; 3、任意使用有害、有毒装饰材料; 4、擅自改动管线走向和下水设施; 5、擅自改外立面颜色和安装“公共契约”规定的设施设备; 6、高空抛物; 7、擅自侵占公共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