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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具体的装饰装修质量保修内容和范围双方约定如下:二、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年月日起计算。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要求的 厨房 、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漏
保修期应如何计算2010年装修一套房子,检查后发现是当初厨房的热水管道没有接好,现在又已超过保修期拒绝维修,联系装修公司,当时他们已窗台仰角的问题敷衍我,装修公司答复说是窗台的仰角不平,装修公司答复已超保修期(按交房时计算确实已超过保修期,则未超期),几个月后发现厨房的地面和墙面出现渗水。 我认为当初漏水就是因为管道没接好,而按我上次报修的时间起算,并把窗台重新搞了一下,导致雨水渗入。请问。现在楼下的住户装修房子时发现我家的厨房还是漏水(与我当时发现的是同一位置),而且我在保修期内联系了装修公司,不属于保修范围了,联系装修公司?有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法条驳斥装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