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回答
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政府的一项行政行为。我国一些城市曾出现过一些无效发证的单位,如城市郊区政府、开发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以至开发企业自行印制、颁发“房产证”的现象,这些单位颁发的“房产证”是非法的、无效的。
不知该怎么办,已经和物业联系过了?我家楼一楼刚进门有人在那里堆放了杂物请问大连哪个部门负责强制清理楼道内堆放的杂物,一旦着火太危险了,没有结果,现在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强行清理
问题补充:谢谢您的帮忙 但是我从来没有看见过我家小区有居委会大妈 呵呵,再有没有其他更直接的点部门呢?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