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答上海市居住证怎么申请?



				
				
蓝Luckyclover
44797 次浏览 2024-06-20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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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22 00:58:24 回答

具体如下:
1.《引进人才登记表》(2份)  内容:由申报单位用钢笔或墨水笔填写,笔迹统不得涂改。首页的单位代码为组织机构代码,次页的工作单位应填调动前的工作单位,档案和人事关系已经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机构代理的应填当地人才交流机构代理,应完整填写迁出迁入的详细地址及派出所确切名称,第三页的配偶情况未婚者填无,爱人已在沪者应详细填写爱人情况,第四页的应填写意见加盖公或出具同意调出函。空白表格复印有效。
2.引进人才条件认定证明(1份)  内容:由本人及我司配合认定
3.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1份)  内容:需申报单位盖章
4.档案所在地同意调出函(1份)  内容:原籍档案保管单位出具并盖章
5.结婚证书复印件或未婚未育证明或已婚未育证明(1份)  内容:未婚证明须盖章,原籍档案所在地出具
6.身份证复印件(3份)
7.被引进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政治考核(1份)  内容:须盖章
8.被引进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出具的业务考核(1份)  内容:须盖章
9.被引进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出具是否参加邪教的证明(1份)  内容:须盖章
10.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内容:学历证书原件需鉴定,高级职称需要证原件及批复复印件
11.被引进人员户籍证明原件及户口本复印件(1份)  内容:原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
12.被引进人员在上海落户地的证明(1份)  内容:自己买房则需房产证;如落户直系亲属家,则需户主同意书及户口本复印件;如落户非直系亲属家,则需该户主当地派出所同意证明、户主同意书及户口本复印件。
13.被引进人员体检报告(1份)  内容:上海区级以上医院
14.随迁人员的资料相同

2024-06-22 00:58:24 回答

办理条件
  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办理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不需要贴照片,而是本人到现场拍照,所以首次办理需要本人亲自去拍照。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流程
1.受理与补齐
  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    居住证申请表
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材料移送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
  对就业、投资开业和个体经营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移送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投靠、就读、进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材料移送辖区公安派出所。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5.签发、制证、领证
  《上海市居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签发。
  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希望能够帮到您

2024-06-22 00:58:24 回答

1、不是本科毕业申请上海居住证也可以,只要符合下面条件:  
  1、在本市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从业人员;  
  2、投靠具有本市户籍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来沪人员;就读于本市大、中专院校,常住户口未迁入本市的人员,以及来本市接受非学历教育等需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员。  
2、来沪人员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3、1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  
  4、本市街道、镇(乡)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除上述基本材料外,有关人员还应当提供其他材料:  
  1、从业人员  
  (1)本市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参加本市综合保险的缴费记录;从事特殊工种的,还须提供特种岗位上岗证书。  
  (2)投资开业或个体经营者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本市综合保险的缴费记录。  
申请流程如下
 
1、来沪人员向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未通过审核的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照《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进行注册审核。
 
5、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今后持证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6、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7、单位将持证人的申请积分相关材料递交至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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