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苏州大高中
20722 次浏览 2024-06-2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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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5条回答)

2024-06-24 14:56:50 回答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但是重庆公租房第一批申请日期已经于2月28日截止了

2024-06-24 14:56:50 回答

近年来,重庆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推进重庆公租房建设,建立打破城乡、地域和户籍差别的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对象扩大到既享受不到廉租房保障又暂时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群体。本文主要讲2014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和公租房申请方式。
一、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  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  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  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  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  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  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  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  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  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  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2024-06-24 14:56:50 回答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去申请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  
       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3平方米
       据介绍,申请公共租赁房以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一套公共租赁房。首次租赁合同期限为5年。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包括新就业的大中专、职校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区县以上引进的专业人才,外地来渝工作人员(含外籍人士)。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住房困难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未实行实物配租和领取租金补贴的家庭。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后进行配租。据介绍,申请公共租赁房,应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件;工作和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

2024-06-24 14:56:50 回答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主要对象是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收入低于政府规定标准的以下三类群体:一、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住房困难家庭(包括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二、新就业大中专及职校毕业后无住房人员;三、进城务工人员及外地来渝工作人员。另,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和国家、国防事业、重庆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家、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等住房困难家庭也可租用公共租赁住房。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准入上没有户籍限制。家庭月收入3000元以下家庭或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政府定期公布的收入标准。今年,主城区申请标准初步确定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为2000元以下;家庭月收入为3000元以下。主城区外区县(自治县)由当地政府确定并公布。主城各区公租房申请点(24个)  序号区域名称地址  1沙坪坝初审中心(含申请点)沙坪坝区沙正街77号(沙坪坝房管所)  2九龙坡初审中心直港大道17号(区房管局)  3申请点西郊路29号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4北碚区北碚初审中心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  5蔡家岗申请点北碚区蔡家岗镇竹林湾“同福花园”廉租房小区内  6经开园初审点(含申请点)北部新区龙晴路二号一楼(经开园国土房管分局)  7高新园初审点(含申请点)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0号金星大厦  8江北区初审点五里店远银大厦5楼  9区行政大厅申请点江北区金港新区19号  10申请点鸿程大厦A栋8楼(324医院旁)  11南岸区初审点(含申请点)南岸区丁家嘴13号海棠溪房管所  12大渡口初审点(含申请点)大渡口区房屋管理局内  13巴南区初审点(含申请点)巴县大道70号(鱼洞房管所)  14渝北区初审点渝北区双龙大道418号(渝北区房屋管理局)  15双龙房管所申请点渝北区双龙大道36号  16双风房管所申请点渝北区空港大道港汇路1号  17龙溪房管所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A3楼2号  18渝中区初审点民生路345号5楼  19解放碑房管所申请点民权路7号9楼  20七星岗房管所申请点民生路206号  21两路口房管所申请点两路口体育村38号7楼  22大坪房管所申请点大坪九坑子路3号3楼  23高新区高新区初审中心九龙坡区科园三路50号(国土分局物业科)  24经开区经开区初审点(含申请点)经开区权属登记中心办件大厅二楼(白鹤路139号)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024-06-24 14:56:50 回答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主城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非主城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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