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契税怎么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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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8 次浏览 2024-05-2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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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29 05:23:56 回答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做账的时候并入购入相关的成本就行了
比如土地计入无形资产或者在建工程
房屋计入固定资产等

2024-05-29 05:23:56 回答

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的内容。如果是房地产企业直接计入开发成本,如果是一般企业,计入无形资产。关于契税的账务处理,可以计入和出让金一起计入成本。但这样处理:一是:和合同不一致,二是对企业不利。  一般的做法可以直接计入费用,处理在当期损益。

2024-05-29 05:23:56 回答

在会计处理中,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这个税种在发生时记入无形资产科目.因为都是为了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以下有两种情况供你选择。
1、如果你单位执行新会计准则,所交的土地契税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  
2、如果你单位还没有执行新会计准则,所交的土地契税计入“在建工程--土地成本”科目

2024-05-29 05:23:56 回答

买契税指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后,由房屋产权承受人凭当事人双方订立的合同,办理缴纳契税和房屋变更登记手续的行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1)先买房后拆料,属于房屋买卖行为,应按成交价格缴纳契税。
(2)买房后未缴契税即将房屋翻建的,应按购买房屋的成交价格缴纳契税。
(3)以房抵债或以实物交换房屋,实质上也是买卖关系,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买契税。
(4)预买房屋(其特点是卖主对一部分或全部房屋保留若干年使用权),一般低于市价,其付房价的方式,有的按契约价格一次付清,有的采取分次付款。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契税均应于契约成立后10日内,按当地征收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一次缴清税款。完税凭证上应注明使用年限和付款方式及必要的事项,以免发生纠纷。
(5)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的房屋,房主在一年内用国家发给的补偿费购买房屋的,可以免征契税。购买房屋的价款超过补偿费的,其超过部分,经县级以上征收机关批准可酌情给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6)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转让,实属房屋产权转移,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交易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人按买契税率缴纳契税。
(7)个人以自有房屋投资于本人独资经营企业,作为资产,因其房屋的产权未发生变动,不征契税,也不更换契证。
(8)凡房屋产权转移变动,必须报经房产主管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未经审批,私自买卖的房屋,一律不予办理契税,并交由房产主管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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