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鉴证报告如何写好有谁写过吗?



				
				
Nicole20041414
63703 次浏览 2024-06-0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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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6-04 09:09:13 回答

编号:公司:我们接受委托,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贵单位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进行鉴证审核。贵单位的责任,对所提供的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相关的会计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所鉴证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要求,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主要披露以下内容)(一)简要评述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二)简要评述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三)简要陈述对纳税人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审核、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二、鉴证结论经对贵公司(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进行审核,我们确认:1.收入总额:元;2.扣除项目金额:元;3.增值额:元;4.增值率(增值额与扣除金额之比):%;5.适用税率:%;6.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元;7.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元;8.应补(退)缴土地增值税税额:元。清算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报送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批之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鉴证报告的全部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签名或盖章):中国注册税务师(签名或盖章):地址:税务师事务所(盖章)年月日附件:1.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2.企业基本情况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审核事项说明。3.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鉴证主表及其明细项目审核表。具体包括:(1)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主表;(2)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转让土地使用权)明细表;(3)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销售普通住宅)明细表;(4)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销售非普通住宅)明细表;(5)与收入相关的面积审核调整明细表;(6)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地产销售收入审核调整明细表;(7)扣除项目及成本结转审核汇总表;(8)与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房地产有关税费审核调整明细表;(9)土地增值税缴纳情况审核汇总表。4.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审核事项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024-06-04 09:09:13 回答

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另外,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中也提到,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整理土地增值税清算表。(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提供的清算资料(一)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及其附表(参考表样见附件,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三)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规定,清算还要包括: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凭证的,纳税人还应提供记账凭证复印件。(四)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则拥有固定的模板,可以具体咨询有关部门。土地增值税清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值得重视。

2024-06-04 09:09:13 回答

编号:公司:我们接受委托,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贵单位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进行鉴证审核。贵单位的责任,对所提供的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相关的会计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所鉴证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要求,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主要披露以下内容)(一)简要评述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二)简要评述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三)简要陈述对纳税人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审核、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二、鉴证结论经对贵公司(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进行审核,我们确认:1.收入总额:元;2.扣除项目金额:元;3.增值额:元;4.增值率(增值额与扣除金额之比):%;5.适用税率:%;6.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元;7.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元;8.应补(退)缴土地增值税税额:元。清算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报送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批之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鉴证报告的全部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签名或盖章):中国注册税务师(签名或盖章):地址:税务师事务所(盖章)年月日附件:1.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2.企业基本情况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审核事项说明。3.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鉴证主表及其明细项目审核表。具体包括:(1)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主表;(2)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转让土地使用权)明细表;(3)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销售普通住宅)明细表;(4)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销售非普通住宅)明细表;(5)与收入相关的面积审核调整明细表;(6)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地产销售收入审核调整明细表;(7)扣除项目及成本结转审核汇总表;(8)与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房地产有关税费审核调整明细表;(9)土地增值税缴纳情况审核汇总表。4.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审核事项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024-06-04 09:09:13 回答

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另外,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中也提到,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整理土地增值税清算表。(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提供的清算资料(一)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及其附表(参考表样见附件,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三)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规定,清算还要包括: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凭证的,纳税人还应提供记账凭证复印件。(四)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则拥有固定的模板,可以具体咨询有关部门。土地增值税清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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