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可扣除项目有哪些?



				
				
水蓝色的风铃
65328 次浏览 2024-06-10 提问
121

最新回答 (7条回答)

2024-06-12 01:07:29 回答

《细则》第七条,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地价款、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细则》第七条:        
       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10%以内计算扣除  。
以上可以看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契税,管理费用和营销费用属于其它扣除项目,是可以扣除的,只是受到限制而已。

2024-06-12 01:07:29 回答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024-06-12 01:07:29 回答

开发土地的成本和费用
新建房屋和配套设施的成本和费用
和转让房产有关的一系列税金
取得土地所有权要支付的金额

2024-06-12 01:07:29 回答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基础设施费、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如有金融机构利息单则用“利息+(1+2)*5%”,如全部自有资金开发或不能取得支付金融机构利息凭证的则“(1+2)*10%”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营业税及附加税)
5、.财政部规定的加计20%扣除数

2024-06-12 01:07:29 回答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2024-06-12 01:07:29 回答

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视同税金予以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不管在房地产项目完工前或完工后发生的,均在管理费用列支按规定予以扣除。

2024-06-12 01:07:29 回答

您好,土地增值税是指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地价款、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需要扣除的项目主要有: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希望回答能让您满意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90564012527466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