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资质管理制度哪位了解?



				
				
bayueshisan
15922 次浏览 2024-06-08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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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10 04:51:59 回答

(一)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两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二)企业经理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从事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三)企业有学历或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  人(其中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  人)且环境艺术、陈设艺术、室内设计、产品设计、装饰装修、结构、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
(四)企业具有持证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并已建立起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五)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并建有配合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需要的部品生产、加工基地或产业园、家居体验馆。
(六)企业近三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七)企业需配备10名专职环境保护人员并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八)企业需配备20名以上的客户服务人员,并建立起完善的投诉解决机制。我觉得制度也是比较严苛的。

2024-06-10 04:51:59 回答

1、对在我国境内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尚未取得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外国企业,为使其已进行的工程承包活动与新规定实施的平稳衔接,在2005年7月1日以前,有关外国企业可以依据其签定的工程承包  合同和《外国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由建设部为其办理承包单项工程的承包证明。2005年7月1日以后,没有取得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外国企业,一律不得进行工程承包活动。
2、对于已经取得《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外商投资企业,在2005年7月1日前,可以持《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外国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其工程承包业绩可以作为企业资质升级和资质年检时的业绩。
二、对外商投资  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办理
为鼓励国际大型工程承包  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  建筑业企业,对新设立的外商投资  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时,在业绩和人员方面达不到资质  标准要求的,可按照以下办法办理:
1、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外完成的工程承包业绩,可作为在中国境内新设立企业申请资质的业绩。外国投资者申报资质时应当提供相应业绩的证明材料,由资质管理部门按照  建筑业企业资质  标准进行审查确认。
2、外商投资  建筑业企业可以聘用境外服务提供者为本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境外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相当于  建筑业企业资质  标准规定的技术职称要求条件。
境外服务提供者所具备的技术职称条件,依据建设部关于《外商投资  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有关资质管理的实施办法》(建市[2003]73号)的规定,由资质管理部门在审核  建筑业企业资质时,根据境外服务提供者的学历以及工作经历予以审核。
3、外商投资  建筑业企业可以聘用境外服务提供者作为本企业的项目经理。境外服务提供者作为企业项目经理申报的,应当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  标准、建设部关于《外商投资  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有关资质管理的实施办法》(建市[2003]73号)的规定,由资质管理部门根据其工程项目  施工管理经历,在评审  建筑业企业资质时予以审核。

2024-06-10 04:51:59 回答

家装公司需要资质如下:
  一、装修公司是否持有《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及《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上公司的名称是否与装修合同当事人一样;
  三、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是否印有上一年的年检印章;
  四、工程负责人是否持有建材部颁发的土建、水暖工程师职称证书;
  五、装修工人是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装饰装修从业上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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