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福州社会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豆豆腐腐点
29440 次浏览 2024-05-2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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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02:07:19 回答

2016年福州市首批四城区公租房申请的申请条件明确,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3.4万元以下(含)、单身家庭年收入5.1万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61万元以下(含)的几类人员可以申请:
1具有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2在福州市城区务工且在福州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4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3属于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符合申请条件且居住于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的家庭,可以委托一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于4月26日(星期二)开始的工作时间至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今年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比往年更宽松。如收入方面,原来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为3.2万元以下(含)、单身家庭年收入4.8万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58万元以下(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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