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申请经济适用房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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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兴为你回答。
1、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绍兴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具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3、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5、首先经济适用房申请者持身份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婚姻状况证明材料、住房情况证明材料到街道办领取并填写《绍兴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经申请家庭成员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无单位的,由各所在社区审核、街道确认,并加盖公章)后,送申请家庭所在单位、街道、社区分别予以公示; 6、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街道、社区盖章确认后,报市房改办审批;市房改办对符合初审条件的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出具受理凭单; 7、市房改办在30个工作日内会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申购条件的,由市房改办核发《准购证》。
价格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四、申请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24556.2元/年。(具体以民政部门确定为主,如果有不参与工作者,则其收入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具有越城区行政区域城镇常住居民户口(非农)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1人取得越城区行政区域城镇常住居民户口3年以上;共同申请人须满1年。
3、申请人住房面积要求
①、非单人家庭:
情况一:无房家庭,或有法定供养关系3人以下,家庭现住房面积不高于48㎡;
情况二:无房家庭,或有法定供养关系人4人及以上,家庭现住房人均面积不高于15㎡;
②、单人家庭:
年龄在35周岁——44周岁之间的无房单身者(丧偶、离婚、未婚),符合上述条件1、2,可以单独申请。如果申请人为离婚的,离婚时间需在2012年3月23日以前(离婚时间需3年以上);
4、必须由户主提出申请,户口本的其他人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办理程序可以由共同申请人代办。(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名下的已转让房屋及已被拆迁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面积一并计算)
五、申请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明(租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4、收入证明(工资清单);
5、如果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及单身证明(丧偶需提供死亡证明,未婚需提供单身证明);
6、由外地迁入绍兴的非农户口,需提供原户籍地房产部门的证明,证明内容如下:
①、有无房产,若有,房产面积为多大;
②、有无享受保障性住房,住房面积为多大;
7、如果有车,需提供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您可以参考一下当地政府官网。
绍兴申请经济适用房,首先必须符合申请条件,做法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明(租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4、收入证明(工资清单);
5、如果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及单身证明(丧偶需提供死亡证明,未婚需提供单身证明);
6、由外地迁入绍兴的非农户口,需提供原户籍地房产部门的证明,证明内容如下:
①、有无房产,若有,房产面积为多大;
②、有无享受保障性住房,住房面积为多大;
7、如果有车,需提供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然后到市房办,办理就行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你好,绍兴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事先,你要准备好自己的个人资料,身份证,户口本,然后倒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如果审核成功的话,街道办事处的人会给你盖一个章,然后市改办就会记录下来。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