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济适用房要求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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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岁。
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须符合以下标准:
家庭人口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年总收入 家庭总资产净值
1人 10平米及以下 22700元及以下 24万元及以下
2人 10平米及以下 36300元及以下 27万元及以下
3人 10平米及以下 45300元及以下 36万元及以下
4人 10平米及以下 52900元及以下 45万元及以下
5人及以上 10平米及以下 60000元及以下 48万元及以下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可包括:
配偶。(户口无论是否在本市,都可以作为申请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父母。(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在京外、父母一方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上的、且无其他子女,可同在京子女共同申请,申请时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明或其他子女已故证明)
未成年子女;
已成年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
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6.符合申请条件的成年子女也可以作为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同父母一起申请,但以后不得在单独申请
7.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申请家庭需提交哪些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明、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离
婚原则上应满三年);
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提供原件);
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交税凭证;
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你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另外根据各地具体情况不同,可能细则有所不同。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其中,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收入的标准要按家庭人口不同而不同:1人户家庭、2人户家庭、3人户家庭、4人户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的年收入应分别低于22700元、36300元、45300元、52900元、60000元;
3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要低于10平方米,且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扩展回答
经济适用房是什么,经济适用房是什么意思
最近几年一直听说经济适用房,这个经济适用房的概念是什么?具体是什么意思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