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木耳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泡菜汤Ojz
31585 次浏览 2024-05-28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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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30 06:36:41 回答

重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
     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  无住房是指: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四)住房建筑面积
     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
     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2024-05-30 06:36:41 回答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并达到规定年限;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800元;申请廉租住房的3人家庭金融资产总额不超过9万元;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7平方米。享受实物配租的廉租家庭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在提出专门申请后,经过进一步的审核调查,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才能获得实物配租资格,进入房源轮候供应、配租的程序。

2024-05-30 06:36:41 回答

公租房申请以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只能申请享有一套公租房。因人员变动申请调整面积的,可换租相应规定面积的公租房。
公租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家庭人数相对应,即:2人以下(含2人)选择40平方米以下(单间配套或一室一厅)住房,3人以上(含3人)可选择60平方米左右(二室一厅)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80平方米以下(三室一厅)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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