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石材外墙装修合同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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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承包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一、 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属下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及施工。
二、 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水电图、施工布置图、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表等)。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2.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否则造成的材料丢失与误工由乙方负责。
3.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
4.爱惜甲方原材料,精打细算,如因故意或技术原因造成原材料的浪费、短少由乙方负责赔偿;
5.精心施工,认真负责,打造精品工程,质量要求:
(1)所有墙壁外向对角瓷砖的铺贴均采用45度切对角,切角过程包括:机器切割(不得出现磕碰瓷砖表面导致参差不齐)和人工打磨(用砂纸磨薄切角边缘)。
(2)地面砖及墙面砖铺贴后不得出现:接缝不严不平,板面纹理不顺,反花、磕碰、分缝不匀等现象;瓷砖的铺贴后还不得有出现地面不平和积水的现象。
(3)墙面括完ICI后,不得有不平,括刷痕迹、划伤及不光滑现象。
(4)工艺天花板不得有接缝不严不平,接角脱落及明钉眼等现象。
具体质量要求参照乙方在XX店的施工质量;施工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不当所造成的材料破损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五、 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一)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项目预算单按实际项目计算;
(二)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为了防止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增加,乙方必须遵守在装饰设计时就按合同:四、(二)、3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得到乙方的认可。)要求:最终装饰总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的10%,超出部分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功,则由乙方完全负责。
六、 分期付款方式:
首期:甲方先付工程预算造价的5%订金给承包方(乙方),即筹备施工图。
二期:乙方电工、水工材料进场开工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0%给乙方。
三期:木工材料进场后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25%给乙方。
四期: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验收,合格后,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5%给乙方。
余款5%作为乙方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五天内支付给乙方。
七、 协议工程完成期限:
本工程施工期限自公元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签订后共同遵守,除甲方因本协议第三、(一)、2原因有权终止合同外,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终止合同。
八、 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重大质量问题或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增加并抬高单价,甲乙双方在协商不成功的条件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合同中止后,乙方应该赔偿甲方30%的违约金作为甲方另找装饰公司的损失,而已经完工的合格工程量甲方可按装饰预算单价支付给乙方。除此类原因外,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止合同,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并退回已经预付的所有款项。
而战争及自然灾害的因素、法律、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除外。本协议未完善之外、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本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置。
九、 若由于甲方未能按协议规定的日期交付工程款给乙方,或由于甲方原因或因停电、停水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元。
十、 本工程有部分材料为甲方购买,此类材料的质量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内,但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如因甲方拖欠此类材料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元。
十一、工程期间,装饰押金为甲方支付,办理屋村出入证等.工程所使用的水电费用如不超过200元,由甲方负责,如超出部分则由乙方负责。
十二、甲方必须在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工程验收,不经验收而经营则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而经营。
十三、保修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起算,保修时间为一年。
十四、协议到期甲方如有意续约,应在计划时间内与乙方进行协商。本协议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协议附附件一份。(附装饰项目预算单一份)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或手机):电话(或手机):
确认日期:年 月 日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石材干挂施工合同(范本)
甲 方:
乙 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签字前,乙方提供大理石、钢材、挂件、干挂胶等样品,并提供施工方案和设计图纸。因甲方对这一行当不熟,采用大包的方式包给乙方,即: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检测、包验收合格(以行政单位和质检部门认证为准)。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石材干挂施工。
3、工 程 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4、工 期:45天。第二条 本合同文件适用标准、法规。1、 适用标准:国家和赤峰市现行有关干挂理石、玻璃幕墙的质量检验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
2、 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赤峰市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本。
第三条 合同价款1、 本工程价款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消耗费(如架子管等)、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和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施工技术措施费、质检部门规定的各种检测项目费用等施工全部费用。2、 理石干挂工程总面积:约600平米。
3、 该工程总造价:每平米265元,总金额大约16万元(其中普白理石每平米300元)。
4、 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发生面积进行结算。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1、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给乙方2万元的订金。2、 干挂理石工程完成一半时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工程进度款。
3、 工程完毕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工程进度款。
4、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除留百分之十的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全部付清(百分之十待一年之后确认质量没有问题时付清)。 第五条 成品(半成品)保护的要求竣工验收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但不得因延误工期和延期工程交付。此项工作直至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后止。第六条 文明生产 按政府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统一标志,现场施工时须按政府有关规定和甲方要求,物料摆放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和运走自己在施工中的垃圾,雨季施工时,须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积水。第七条 清理 在工程竣工移交甲方前,乙方须搬走所有施工机械、垃圾、容器、剩余材料,保持建筑物、施工现场及临近范围的清洁和整齐,并无偿负责保持本合同范围内所有门窗的清洁。 第八条 双方责任: 1、甲方必须及时保证资金到位,并向乙方提供施工用电和有关图纸、安装要求等。甲方资金如不能及时到位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必须按时完成整个工程,保证工程质量,理石板不允许有色差,如出现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3、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章施工作业,加强安全措施,服从工地统一指挥,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九条 施工材料及附件 1、该工程石材罗源红火烧板厚度不少于2.5毫米。普白理石厚度不少于2.0毫米。所用钢材8号镀锌槽钢和5号镀锌角钢都必须是国标材。挂件、干挂胶都得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条 乙方提供的理石板等材料样品是合同的一部分
乙方在投标时提交的各种材料、配件样品甲方封存于施工现场,该材料、配件同样是合同的一部分。
乙方制作好的理石板运抵现场安装时,甲方随即抽样进行检验(含破坏性检查)和对照,如与样品不符或质量达不到国家和赤峰市质量检查部门的要求,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以上材料必须备有出厂合格证,质检合格证,材质报告单(复试)等竣工档案需要的一切合格资料,进场前和进场后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认可。对不合格材料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 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所承担的全部施工内容并保证12小时内到现场维修。
2、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工程竣工交付及保修期届满终止。
第十三条 争议
一、争议解决程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本条第二款办理。
二、争议解决方式: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商场外墙干挂石材(见施工图)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工 期: 本工程自2015年月 日开工,于2015年9月 日竣工。
6、 工程质量:合格
7、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暂定 万元整 (按竣工验收合格的实际面积× 元/㎡计算,详见报价清单,即为合同总价。)
8 、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乙方应上交 10000元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两周内无息退还。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开工前2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入口,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2、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1份。
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7、 乙方提供有效外墙装饰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外墙装饰预算书等资料。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得顺延。
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顺延。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与付款办法
1、按合同附件约定的价格进行结算,无论市场行情如何变化,价格不再调整。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先做好结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向甲方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将组织有关人员按当时合同及规范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