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证的质押是否有效?



				
				
阿满思密达
12489 次浏览 2024-06-20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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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1条回答)

2024-06-22 22:18:57 回答

首先肯定地回答你,这样的做法,对你没有一点保障意义
  你所说的“他项权证”,应该是抵押权。
  B借给A五十万,A抵押了房产给B,A是抵押人,B就是抵押权人。B把“他项权证”押给你,实际上是指把抵押权转给你,作为B向你借款的担保。
  但是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是不能转让的。把所谓的他项权证押给你,对你没有任何意义。B不还你钱,你也无权处理房产。
  《担保法》规定:
  第五十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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