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西安限购令内容?

西安限购令内容谁知道?请问大概有哪些条则?
艺海秦声
89272 次浏览 2024-05-2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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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5条回答)

2024-05-24 15:57:19 回答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商品房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二手房的明码标价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明码标价,是指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第四条  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商品房明码标价的管理机关,依法对商品房经营者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已取得预售许可和销售现房的房地产经营者,要在公开房源时,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第六条  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采取上述多种方式明码标价的,标价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第七条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并标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第八条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第九条  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第十条  商品房经营者应当明确标示以下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    (一)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    (二)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三)当期销售的房源情况以及每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四)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    (五)商品房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一条  商品房销售应当公示以下收费:    (一)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代收代办收费应当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二)商品房销售时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同时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三)商品房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  对已销售的房源,商品房经营者应当予以明确标示。如果同时标示价格的,应当标示所有已销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    第十三条  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十四条  商品房经营者在广告宣传中涉及的价格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严谨。    第十五条  商品房经营者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第十六条  商品房经营者不按照本规定明码标价和公示收费,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  价格主管部门发现商品房经营者明码标价的内容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2024-05-24 15:57:19 回答

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024-05-24 15:57:19 回答

限购区域为西安市辖区
   2011年2月25日,西安市长陈宝根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本市居民限购2套房,禁购3套以上住房,2套房贷首付最低60%。西安市限购区域为西安市辖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而周至、蓝田、户县、高陵等4县不在其区域范围内。  
·限购类型
   结合以往历次调控西安市政府落实情况和对比近日其它部分城市出台的限购令实施细则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解读。本次限购的类型仅限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而公寓、写字楼和商铺不在限购范围之内。  
·限购令认家庭不认户口
   本次限购中明确指出,已拥有1套住房的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实际执行中,都是按家庭来界定的,例如两代人户口在一个户口簿上,只要超过18岁就可以作为一个独立家庭去认定住房情况。
·限购令并未卡死拥有二套以上住房者继续购房
   限购令并未将名下已有两套房产的本市居民家庭完全卡死,只是必须先卖一套房,然后才可以再买新房。对于投资、投机型置业者在政策上仍留有空间。  
·拆迁户回迁安置不受套数限制
   定位为国际化大都市的西安,8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势在必行,因城市建设住房被拆迁的家庭,选择产权调换住房的,本次限购政策中并无规定,也就是回迁安置的不受套数限制。
·限购对于西安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预计短期内楼市成交量会出现一次小幅井喷,仍然具有购买资格的市民很有可能会抓住时机入市。美城机构认为,限购令在限购的同时也释放了一定的“准购”信号,而房价长期不可能大幅下调几乎已经成为了共识,此次限购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也将加速部分观望购房者的决断。从宏观战略层面来看,此次调控是政府以往“以时间换空间”调控战略的延续:一方面通过限购令等措施改变市场成交结构,缓冲房价涨速,另一方面加快推进中小型商品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健全多层次的住房供应结构。
-  一线解读  -

2024-05-24 15:57:19 回答

西安市长陈宝根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本市居民限购2套房,禁购3套以上住房,2套房贷首付最低60%。西安市限购区域为西安市辖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而周至、蓝田、户县、高陵等4县不在其区域范围内。

2024-05-24 15:57:19 回答

建议到西安的政府官方网站上面去看看  应该有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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