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限购令细则是什么?

想了解下最新动态,谢谢
jewelleryz
50220 次浏览 2024-06-01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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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7条回答)

2024-06-03 19:15:47 回答

(一)努力控制新建住房价格。(二)切实落实住房保障目标任务。(三)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建设和筹措各类保障性住房27万套,基本形成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住房保障体系。(四)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五)加强税收征管。(六)认真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七)严格执行限购政策。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持有本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居住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向其售房。

2024-06-03 19:15:47 回答

(一)努力控制新建住房价格。
(二)切实落实住房保障目标任务。
(三)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建设和筹措各类保障性住房27万套,基本形成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住房保障体系。
(四)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五)加强税收征管。
(六)认真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七)严格执行限购政策。

2024-06-03 19:15:47 回答

郑州市户口可以买两套,外地户口可以买一套

2024-06-03 19:15:47 回答

现对我市现阶段住房限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3月4日起,对在本市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下同)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持有本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居住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售房。
二、  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包括在本市已经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的住房和已进行网上签约但尚未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的住房。
三、  购房人在限购期间因继承、房改购房、拆迁安置、法院判决等非市场交易行为取得住房的,不在限购范围。
四、非居民家庭成员之间拥有共有产权的住房,可由共有人自行协商并经过公证,将该住房套数确定在其中一个家庭名下,其他共有人在购房时提交公证材料,作为购房资格核查依据。
五、限购期间,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在签订住房买卖合同时,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含存量房网上交易签约公共服务示范点,下同)如实申报在本市拥有住房情况,提交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户籍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应还提交本市1年以上居住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填写《郑州市购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签署《限购住房承诺》。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济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在办理网上签约手续前,应履行对购房人的住房限购政策告知和资格核验义务,并作出书面承诺。对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济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将购房居民家庭提交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居住证明(或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印章,和《申请表》一并作为合同附件,在办理商品房合同信息备案、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提交。对不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不予网签住房合同。
七、房地产登记发证机构加强审核,在受理商品房合同信息备案、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登陆郑州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购房居民家庭拥有住房情况,核验《申请表》和购房居住家庭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居住证明(或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资料;凡不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告知单》。
八、  购房人在住房限购政策实施前以网上签约的,按原规定正常办理。
九、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济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当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在售房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住房限购政策,供购房查阅,并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对违反本通知规定,或因未履行告知义务,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已经查实,房管部门将暂停其网上销售签约资格,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机构和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济机构因上述行为给购房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其承担;因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住房状况的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2024-06-03 19:15:47 回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郑州限购的细则您可以在郑州房管局的官网上面查看,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2024-06-03 19:15:47 回答

(一)努力控制新建住房价格。(二)切实落实住房保障目标任务。(三)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建设和筹措各类保障性住房27万套,基本形成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住房保障体系。(四)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五)加强税收征管。(六)认真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七)严格执行限购政策。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持有本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居住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向其售房。
  四、增加土地供应,进一步严格用地管理
  (八)切实加大住房用地有效供应。落实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大力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九)加强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审查。参加我市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开展商品住房用地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对超过2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1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五、实施服务企业活动,积极推进项目开发建设
  (十)落实企业首席服务官制度。严格按照《郑州市企业首席服务官工作暂行办法》(郑办〔2010〕59号),努力提高服务企业的效力、效率和质量。对列入省、市重大工程的项目,首席服务官负责统一协调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方便、快捷的服务。
  (十一)加快住房项目审批。六、加强市场监管,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
  (十二)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十三)加强对房地产项目的监督检查。(十四)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十五)强化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

2024-06-03 19:15:47 回答

这个在本地的就可以买两套,外地的就只能买一套的额,谢谢,希望能帮到你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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