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



				
				
表哥很内涵
83936 次浏览 2024-06-15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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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5条回答)

2024-06-17 17:27:09 回答

重庆公租房一般一年有两次摇号,在摇号后一个月接受申请!只要有公租房有房源随时可以去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

2024-06-17 17:27:09 回答

你好,重庆公租房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  
  参考2011年起:公租房申请时间分为四期。
  第一批公租房申请期限:2011年2月12日至2011年2月28日止。
  第二批公租房申请期限: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5月20日止。
  第三批公租房申请期限:2011年5月30日至2011年8月19日止。
  第四批公租房申请期限:2011年8月29日至2011年11月11日止。

2024-06-17 17:27:09 回答

现在就可以申请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主要对象是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收入低于政府规定标准的以下三类群体:一、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住房困难家庭(包括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二、新就业大中专及职校毕业后无住房人员;三、进城务工人员及外地来渝工作人员。另,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和国家、国防事业、重庆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家、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等住房困难家庭也可租用公共租赁住房。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准入上没有户籍限制。家庭月收入3000元以下家庭或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政府定期公布的收入标准。今年,主城区申请标准初步确定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为2000元以下;家庭月收入为3000元以下。主城区外区县(自治县)由当地政府确定并公布。主城各区公租房申请点(24个)  序号区域名称地址  1沙坪坝初审中心(含申请点)沙坪坝区沙正街77号(沙坪坝房管所)  2九龙坡初审中心直港大道17号(区房管局)  3申请点西郊路29号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4北碚区北碚初审中心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  5蔡家岗申请点北碚区蔡家岗镇竹林湾“同福花园”廉租房小区内  6经开园初审点(含申请点)北部新区龙晴路二号一楼(经开园国土房管分局)  7高新园初审点(含申请点)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0号金星大厦  8江北区初审点五里店远银大厦5楼  9区行政大厅申请点江北区金港新区19号  10申请点鸿程大厦A栋8楼(324医院旁)  11南岸区初审点(含申请点)南岸区丁家嘴13号海棠溪房管所  12大渡口初审点(含申请点)大渡口区房屋管理局内  13巴南区初审点(含申请点)巴县大道70号(鱼洞房管所)  14渝北区初审点渝北区双龙大道418号(渝北区房屋管理局)  15双龙房管所申请点渝北区双龙大道36号  16双风房管所申请点渝北区空港大道港汇路1号  17龙溪房管所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A3楼2号  18渝中区初审点民生路345号5楼  19解放碑房管所申请点民权路7号9楼  20七星岗房管所申请点民生路206号  21两路口房管所申请点两路口体育村38号7楼  22大坪房管所申请点大坪九坑子路3号3楼  23高新区高新区初审中心九龙坡区科园三路50号(国土分局物业科)  24经开区经开区初审点(含申请点)经开区权属登记中心办件大厅二楼(白鹤路139号)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024-06-17 17:27:09 回答

公租房首次集中轮候启动  12月16日9时起可在网上申请哦,  首次集中轮候的网上申请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9:00至2014年2月14日24:00。之后进行网上申请的,将纳入日常轮候。

2024-06-17 17:27:09 回答

要看什么地区,每个地区都有相关部门,都有告诉什么时间的,你可以去当地部门看看。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去申请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  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3m2  据介绍,申请公共租赁房以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一套公共租赁房。首次租赁合同期限为5年。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包括新就业的大中专、职校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区县以上引进的专业人才,外地来渝工作人员(含外籍人士)。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住房困难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未实行实物配租和领取租金补贴的家庭。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后进行配租。据介绍,申请公共租赁房,应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件;工作和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  
 祝你成功,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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