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设计规范有哪些?



				
				
辣椒与泡菜~
8299 次浏览 2024-06-05 提问
72

最新回答 (5条回答)

2024-06-07 22:07:36 回答

主要规范:  1、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2、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标准--总体环境设计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二、次要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24-06-07 22:07:36 回答

安全

2024-06-07 22:07:36 回答

注:1.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2.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  贮水深度不超过0.3m的戏水池等。  第十条  托儿所、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并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第十一条  托儿所、幼儿园宜在供应区内设置杂物院,并单独设置对外出入口。基地边界、游戏场地、绿化等用的围护、遮拦设施,应安全、美观、通透。  第三章  建  筑  设  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并应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中的分区要求及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必须按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设置。服务、供应用房可按不同的规模进行设置。  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洗浴)、衣帽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设置。  二、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宿室、教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不设保育员值宿室。  三、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园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  第十四条  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疏散。  
第十五条  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或半地下室。  第十六条  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表十六的规定。  生活用房室内最低净高(m)  
房  间  名  称  净  高  活动室、寝室、乳儿室  2.80  音体活动室  3.6  注:特殊形状的顶棚、最低处距地面净高不应低于2.20m。  第十七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造型及室内设计应符合幼儿的特点。  第十八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第十九条  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表十九的规定。  第二十条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寝室、隔离室等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间隔墙及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Rm不应小于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压级L,W不应大于75dB.

2024-06-07 22:07:36 回答

安徽富邦装饰帮您解答;现代幼儿园电气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室内照明、供配电、教学电铃、音乐广播、电话/网络、视频教学、视频在线及防雷接地。

2024-06-07 22:07:36 回答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14313197135925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