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有贷款能过户吗哪位比较了解?



				
				
老太婆心态好
28742 次浏览 2024-06-23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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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6-25 10:20:43 回答

房子在按揭中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方法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并约定谁来还款,税费缴纳方(一般卖方的贷款由买方的首付来还);
2.买卖双方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3.银行贷款审核通过后办理结清贷款;
4.结清贷款后在注销他权;
5.注销他权后办理过户手续;
6.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把产权证交到银行;
7.银行放款;
8.银行放款后交易就结束了,买方按时还款就可以了;

2024-06-25 10:20:43 回答

你好,离婚后房产按揭过户方法  ;未取得房产证的无法办理过户。因此,离婚按揭房取得房产证的,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2024-06-25 10:20:43 回答

一、婚前财产,离婚时房子属于一方个人所得
  1、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那么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
  3、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除另有约定外,该房屋为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二、婚后的财产,离婚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可以通过律师调节解决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    。
  3、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另有约定外,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比较特别的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    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    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
  2、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例如子女,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    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3、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出于各种原因,购房合同及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两人    结婚后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另一方的前提下,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2024-06-25 10:20:43 回答

不可以。贷款没有还清,就没有房产证,也就不能过户。 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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