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房屋共同财产协议书?



				
				
功夫肥豬
54326 次浏览 2024-06-1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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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 18:40:08 回答

甲方:XXX(以下称为甲方),性别:男,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
乙方:XXX(以下称为乙方),性别:女,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
甲、乙双方情投意合,决定结婚。为使双方以后婚姻家庭生活有序进行,就有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子乙抚养、老人赡养的处理及婚后义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达成协议如下:
一.财产
1.甲乙双方协议于婚姻存续期间对双方婚前财产按以下方法处理
(1).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X号楼XX室房产属于甲方婚前个人财产。
(2).署名为甲方的XX牌XX型号汽车由甲方单独出资购买,属于甲方婚前个人财产。
(3).甲方名下的存储于XX银行的XX元存款为甲方婚前个人财产。
(4).甲方于XX证劵公司所开设帐户下的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劵为甲方婚前个人财产。
(5).甲方于XX基金公司所开设账户下的基金为甲方婚前个人财产。
(6).甲方于婚前所取得的其他收入,属于甲方婚前个人财产。乙方于婚前取得的其他收入,属于乙方婚前个人财产。
(7).其它未指定的财产,按照财产实际署名确定其所有者。
(8).达成婚姻关系时,仍未明确所有者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
(9).甲、乙双方婚前有明确所有权的财产,在甲、乙双方结婚后仍归甲、乙各自所有。  若发生离婚,一方死亡等原因致婚姻关系终止,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婚前财产主张所有权。
(10).甲、乙双方对各自的婚前财产拥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处理婚前财产的行为进行干涉。
(11).甲、乙双方婚前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
2.甲乙双方协议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按以下方法处理
(1).甲方名下的不动产,存款,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劵及其收益均属于甲方个人财产。
(2).乙方名下的不动产,存款,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劵及其收益均属于乙方个人财产。
(3).甲方工资,奖金及其他劳动所得属于甲方个人财产,乙方工资,奖金及其他劳动所得属于乙方个人财产。
(4).意外所得按照财产实际署名确定其归属。
(5).其他财产按照财产实际署名确定其归属。
(6).署名不明确,未署名的财产一律视为共同财产。
(7).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负担家庭生活。每人每月出资人民币XXX元。当月实际支出超出部分由双方协商解决。当月盈余作为共同财产存入联名账户。
(8).甲、乙双方对共同财产出现疑问时优先按照本协定处理,在本协定条款之外的部分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失败,由双方各自举证,按照相关法规依法处理。
(9).甲、乙双方对各自的婚后个人财产拥有自由处理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处理婚后个人财产的行为进行干涉。
(10)婚后共同财产的处理必须在双方共同认可的情况下进行。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处理。
(11).甲、乙双方婚后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
(12).婚后所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负责。
(13).当婚姻终止时,共同财产由甲、乙双方平均分割。
(14).当婚姻终止时,共同债务由甲、乙双方平均分割。
(15).当婚姻终止时,甲、乙双方各自的财产仍归属于甲、乙双方个人。
(16).如不幸两人离婚(双方无其他过错的情况下),财产分配如下:
1.若乙方在甲方无约定过错的情况下提出离婚,乙方一次性补偿甲方X元,双方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2.若甲方在乙方无约定过错的情况下提出离婚,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X元,双方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3.甲乙双方,不能有关系暧昧、影响婚姻家庭的异性朋友。如果签订协议前有,请立刻断绝联系,不再往来。如有发生,发现同样视为过错行为,按照协议解决问题。
(17).如果甲乙方双方今后有过错(包括婚外情、婚外性、与他人同居、重婚、欺骗、撒谎、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吸毒、赌博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甲方或乙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过错方在离婚生效之日起,一次性赔偿另一方人民币X元。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18).如因其中一方死亡而导致婚姻终止的情况下,财产分配如下:
1.当其中一方因意外,疾病死亡而导致婚姻终止的,生存放独享全部共同财产,死亡方个人财产按照其遗嘱处理,无遗嘱的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2.当其中一方因死亡而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生存方与其死亡有重大关联,直接原因,间接原因时。死亡方遗嘱中分割财产给生存方的条款全部失效,生存方失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继承权。对死亡方个人财产的继承权。并支付80%个人财产给死亡方个人财产继承人作为补偿。
3.当其中一方因死亡而导致婚姻关系终止,有三人或三人以上对生存方的关于死亡方个人财产继承权提出质疑或反对时,生存方失去对死亡方财产的继承权。共同财产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分割。
二.子女
1.子女为夫妻双方共同抚养,教育。
2.当婚姻终止时,甲方独享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
3.当婚姻终止时,子女抚养权,监护权以外的其他权利由甲、乙双方共享。
4.当婚姻终止时,子女已具备独立选择自己抚养人及监护人的能力,以子女自己的选择作为最优先选择。
5.当婚姻终止时,甲方独享子女的抚养权时,乙方每月支付甲方子女抚养费X元。该费用每年变更一次,变更幅度以上一年国家GDP增降幅度为唯一参考幅度。到子女满18周岁时,终止支付。
6.当婚姻终止时,甲方独享子女的抚养权时,乙方可以一次性支付甲方子女抚养费X元。以后不用再行支付。
7.当婚姻终止时,子女自己选择抚养人及监护人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共享包括抚养群,监护权在内的所有权利,但由子女自己选择的抚养人行使抚养行为。所有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直到子女满18周岁。
三.老人赡养
1.协议双方父母具有同等地位。享有同等待遇。
2.协议人双方同甲方父母同居。
3.协议人双方必须对甲方的父母的吃、穿、住、行负责。
4.协议人乙方对去看乙方父母拥有决定权。
四.甲、乙双方要互相尊重,互相体贴,互相谅解,婚后生活并不会一帆风顺,难免会有嗑嗑碰碰,遇到不如意的地方,在出现矛盾或纠纷时,甲方应本着怜香惜玉、尊重妇女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基本原则,对乙方的无理行为妥协并于纠纷开始一小时内主动自愿承担纠纷中全部过错及责任。甲乙双方于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矛盾激化,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矛盾保持一天以上。;甲方不可以借故打乙方,不可以辱骂到家人;
五.甲乙双方因为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加以解决。双方自愿签定,清楚了解其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甲乙双方的各类社交安排须提前一天以上向对方汇报,在未得到对方明确答复前不可擅自安排。如未提前一天以上向对方汇报,对方有制止其社交活动的权利。情节严重者,对方有禁止其一个月内正常社交活动的权利。
在未获得对方同意前,甲乙双方均不可有夜不归宿之行为。无正当理由未于半夜十一点前回家者,对方可取消其当晚回卧室睡觉的权利,并保留拒绝其第二晚回卧室睡觉的权利。乙方自愿承担婚后家庭生活中全部家务事宜,其中包括铺叠被子、洗涤炊具餐具、扫地、拖地、洗衣服(含床单被罩等大型待洗涤物品)、擦玻璃、整理房间等,所付出的体力劳动并且不得有任何怨言及牢骚。
九、甲方对乙方所提问题及话语应使用人类语言积极主动响应和回答,不得无视乙方的任何言行,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出现对乙方不理不睬、扫眉搭眼的现象。如未做到,乙方保留自甲方不理睬行为后一个月内完全无视甲方的权利。
当有任何女性向甲方表达爱慕之情时(除乙方),甲方必须断然拒绝,不得拖泥带水,并及时向乙方汇报。如违反,乙方将视甲方为有婚外情处罚,并有权剥夺甲方丈夫的身份,同时没收甲方名下(将来继承的全部家产等)全部财产,一切财产归乙方所有。
六.该协议为不可更改协议。
七.在协议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补充条款。当补充条款与原有条款冲突时,补充条款作废。
八.该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均死亡,或协议内条款全部执行完毕之日终止。
九.该协议的唯一解释权归甲方所有。当甲方的解释内容与乙方或其他人理解有冲突时,以甲方所解释内容为唯一解释。
十.本协议一式X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人(签章):
X  X年X  X月XX日

2024-06-19 18:40:08 回答

房  屋  赠  与  合  同范本
  赠与人(甲方):  ,  ,身份证编号:  。
  ,  ,身份证编号:  ,
  受赠人(乙方):  ,  ,身份证编号:  。
  甲方是乙方的  ,为赠与房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合同:
  一、甲方(系  关系)自愿将共有的坐落在
  ,产籍号: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二、上述赠与房屋交接时间  年  月  日,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并保证在房屋交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  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事项;
  五、本合同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鞍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赠与人)签名:  、
  乙方(受赠人)签名: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024-06-19 18:40:08 回答

房屋产权共有协议书
  甲方姓名: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
  性别: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为维护友好的房屋产权共有关系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物权法》,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鉴于上述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出资比例甲占  、乙占  ),购买座落于  市  县  街  小区  房  楼  单元  室(  室  厅  平米,车库  平米)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一处,该房屋所有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二人共同拥有该处房屋的经营、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的权利。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共有产权房屋的经营、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在共有产权房屋没有对外出租或者产权人一方在此经营、居住,由经营方或居住方,承担共有产权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包烧费、物业费等经营或居住所产生的费用。产权人一方在共有产权房屋单独经营,应给付另一方产权人相关费用,费用由双方协商,具体给付金额、给付时间、给付方式,应单独订立协议。
  二、共有房屋产权人,共同拥有在此处房产居住的权利,产生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居住房间由双方协商。如一方产权人在此处居住,应承担房屋居住时的维修、装修费用,如对外出租或共同经营,需要装修或改造,应由双方共同出资,出资比例各占50%。
  三、共有房屋产权人共同拥有此处房产的经营、管理权,共有产权房屋对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购买房屋出资比例,各得50%。任何一方产权人,不得将共有产权房屋擅自出租或私自无偿让第三人居住、使用。
  四、如共有产权房屋转让,须经房屋共有产权人双方同意,并共同签字后,方可处置,所得收益各50%,房屋产权人一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如经协商,房屋共有产权人一方全资收购此房产,应按照收购时间的市场评估价格出资购买,双方有义务共同办理转让等相关手续。共有房屋产权证件,由共有房屋产权人(姓名:  )代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将共有房屋进行抵押、转让等损害另一方产权人利益的事情。
  五、在共有产权房屋经营、出租中,共有房屋产权人一方对外签订的出租合同,应视为有效,对外签订合同一方,有义务将房屋出租时间、价格收益等情况,通报另一房屋共有产权人,并将房屋出租费用的50%,给付另一共有房屋产权人。如共有产权房屋在经营、出租过程中,房屋共有产权人一方在外地、国外或需共同办理相关手续时,不能及时赶回,为避免利益损失,双方共有房屋产权人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委托第三人代为办理,委托第三人代理的法律文书,签订的协议,应视为房屋共有产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六、房屋共有产权人的法定继承人,拥有对此处共有房产的继承权,共有房屋产权人任何一方如发生意外,一方房屋共有产权人有义务协助另一方房屋共有产权人,办理共有房屋的产权过户、继承等相关手续,此订立的协议继续发生法律效率,不影响此协议的继续有效执七、共有房屋产权人如一方在此经营、居住,另一方不在此经营、居住,任何一方产权人不得将共有产权房屋擅自出租或无偿让第三人居住、使用,必须经共有房屋产权人双方协商同意方可。
  七、共有产权房屋争议解决方式:如在共有产权房屋经营、居住、出租、转让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因甲方特殊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证姓名登记手续,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只能由乙方姓名登记,故立此协议。房屋及配套设施全部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该协议一式两份,共两页,七条。双方产权人签字有效,协议自双方共有产权房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经签订,终身有效。
  房屋产权共有人签字: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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