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北京的如何申请?



				
				
小泥格格
60690 次浏览 2024-06-03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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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20:00:33 回答

北京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  
1、配租对象: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暂不对外地人开放公租房申请条件。  2、如何申请:  
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三房轮候家庭外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如果要申请公共租赁房,相关的细则还在制定中,这些家庭可以通过先申请三房资格,以同时获得公共租赁房的申请资格。
3、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三房审核备案通知单。
4、优先配租对象:其中符合廉租、经适、限价三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2024-06-05 20:00:33 回答

一、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方法/步骤  1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  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  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  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  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  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  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  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  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  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  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  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  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第四条  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实物配租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和承租危房及面临拆迁的家庭可以申请实物配租。实物房源不足时,可采取租房补贴方式过渡。其中:  
  老人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人员。  
  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需要出示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  
  承租危房是指申请家庭承租的住房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  
  面临拆迁是指申请家庭居住房屋已列入区县建委(房管局)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内,并已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  
  第六条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低保申请家庭成员按民政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上标明的人口认定;不属于低保的其他申请家庭成员按下列人员认定: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未成年子女;  
  (四)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六)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重残人员家庭1人户按2人计算。  
  第七条  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产住房的,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1.333计算。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下列房屋面积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一)全部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已购公有住房);  
  (二)全部家庭成员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住房;  
  (三)全部家庭成员拆迁待安置的住房;  
  (四)全部家庭成员在集体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计算公式: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住房面积÷其所在住房同一《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下的长期共居户籍人口(共居人口在它处有住房除外)+申请家庭成员它处住房面积÷申请家庭人口。  
  申请家庭居住在自建房内、单独立户,且他处无正式住房的,自行拆除自建房或承诺配租后自行拆除,可申请廉租住房。  
  申请家庭将原住房腾退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后,可按无房户配租廉租住房;申请家庭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标准的,可按全额配租廉租住房。  
  第八条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家庭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第九条  家庭总资产净值是指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净值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家庭总资产净值中除拆迁补偿款及房屋折价外,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项之和不能超过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收入的认定标准。

2024-06-05 20:00:33 回答

公租房北京的申请:公租房申请以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北京市公共租赁房的配租对象是取得廉租房、经适房或限价房资格的家庭,也就是说应先申请以上保障性住房,然后放弃购买,选择租公租房才能配租。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住保办领取并填写申请核定表即可,核定表中有填写说明及材料准备清单,公租房源由市住保办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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