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抵押有什么规定?



				
				
shh小辣椒
39388 次浏览 2024-05-30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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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01 20:15:34 回答

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的规定一、《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指《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三项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担保法》
第三十七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六条第三款  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三、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发布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结论: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例外情况是:1、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2、
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一并抵押。

2024-06-01 20:15:34 回答

农村集体土地登记规定如下:一、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二、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2024-06-01 20:15:34 回答

严格意义上来说,宅基地以及房屋,都不能办理抵押贷款。    但是,现在有很多地方信任社,对农村房屋也可以办理贷款。这实际上是一种信任贷款,房屋抵押只是一种象征意义,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抵押。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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