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赠与房产是否交税?



				
				
Charleswpf
5367 次浏览 2024-06-09 提问
73

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11 18:52:09 回答

一、父母将房产赠予子女的手续及费用
1、签署确认书。与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  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
2、评估。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3、办理赠与公证。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4、缴纳税费。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到了房管局之后,会对该物业再重新作出评估,其中包括:  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  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  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  以上三项一般都由受赠人支付。  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则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如部分没有交纳出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
5、出新房产证。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
二、房产赠予的注意事项
1、房产赠与公证就是公民将属于本人的房产赠与给受赠人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赠与行为,往往是基于相互间的亲属关系、友谊关系或者道德上的原因,而不是市场上的商品交换。
2、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
3、虽然取得赠与公证书可以迅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应注意几个事项:
(1)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2)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3)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三、房产赠予的撤销
《合同法》第192条规定了受赠人可以进行撤销的几种情况: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024-06-11 18:52:09 回答

以下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时,暂免征收营业税的情形有下列几种:(一)离婚财产分割;(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如果是父母想将房子赠与子女的,这本身就属于暂免征收营业税的情形之一。只是新政实施后,办理手续可以简化。
父母将房子赠与子女,是属于法律规定“个人无偿受赠房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形之一,当事双方均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领受人即仍然要缴纳3%的契税和5%的印花税。

2024-06-11 18:52:09 回答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免征营业税规定的,在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时,无需提供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赠与合同公证书”等赠与公证材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时,暂免征收营业税的情形有下列几种:(一)离婚财产分割;(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如果是父母想将房子赠与子女的,这本身就属于暂免征收营业税的情形之一。只是新政实施后,办理手续可以简化。
父母将房子赠与子女,是属于法律规定“个人无偿受赠房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形之一,当事双方均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66437959671021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