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住房保障制度是什么?



				
				
LiaoL童鞋
57345 次浏览 2024-05-29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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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 21:19:59 回答

韩国住房保障制度  
  (一)制定完整的住房政策法规与规划体系
  韩国住房政策法规体系以1972年制定的《住宅建设促进法》为核心,内容涉及宅地开发、住房建设、供给、管理与消费以及住房再开发等。除此之外,住房政策法规体系还包括两部分,一是《住宅建设促进法》的上一级法规如《国土建设规划法》、《国土利用管理法》、《首都圈整备规划法》以及《城市规划法》等;二是《住宅建设促进法》的支援性法规,包括涉及住房金融的《稳定劳动者居住和筹措购房资金支援法》等、涉及税制的《地方税法》等,以及涉及公共机关的《韩国住宅银行法》、《大韩住宅公社法》等。  
  韩国住房规划体系包括综合规划和特定规划。综合规划又可分为长期的《国土综合开发规划》、中期的《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短期的年度住房建设综合规划;特定规划有20世纪70年代的《住宅建设十年规划》、80年代的《住宅200万户建设规划》和90年代的《新经济五年规划》。住房法规为住房政策实施奠定了法律基础,而住房规划则为住房政策的基本目标赋予了具体内容。  
  (二)设立单独的负责机构  
  为了特定的任务而设立专门机构是韩国政府的一贯做法。1962年,当政府着手制定住宅规划时设立了大韩住宅公社,专门承担公营住宅建设。1969年设立韩国住宅银行,专门承担住宅金融。1979年设立韩国土地开发公社,使低廉、大量供给住房用地成为可能。20世纪80年代后期设立租赁住房管理工团,以强化租赁用住房建设。1989年,当政府提出《住宅200万户建设计划》时,为督促其实施,设立了总统直属机构——平民住宅建设企划团。另外,在建设部住宅局中设立住宅基金科,管理住宅建设基金(原由住宅政策科所管);将原属土地局的宅地开发科转入住宅局,把住宅建设与宅地开发有效联系起来。
   目前,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主要是由韩国国家住宅公司(即大韩住宅公社)负责。公司每年为中低收入者生产并提供5万套经济适用住房。房屋类型主要有永租房、国租房、公租房和公售房等四种类型。为了有效管理其开发的住宅,韩国国家住宅公司专门建立了一家子公司——新住宅公司来管理物业。其主要职责是为住宅的管理和维护制定宏观规划。新住宅公司总部下设12个分部,为住宅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具有操作性的规划;分部下设258个管理处,具体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房屋缺陷控制等工作。  
  (三)多渠道筹集住房保障资金
  住宅金融是一项重要的住宅政策手段。韩国的住宅金融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1981年为无房产筹措购房款而设置的国民住宅基金,它由建设交通部委托韩国住宅银行管理。基金来源有国民住宅债券、住宅彩票、政府财政、国外贷款、住宅预约储蓄、国债管理基金预收金、利息等。二是民营住宅资金,由经管住宅金融的金融机关通过预收金等方式筹措。韩国住宅银行起初在民间住宅金融领域充当最核心的角色。2000年后,政府放松管制,其他银行开始参与民营住宅资金的运行。三是期付金融。期付金融公司向综合金融公司或资本市场筹措资金,替购房者向住宅开发商提供资金后,从购房者按一定条件收回其资金和利息。自1996年引进期付金融制度后,期付金融也对住宅事业产生了一定影响。
  除了这三种金融手段之外,韩国还实行过其他筹措住房资金的政策,如住宅储蓄制度、住房贷款证券化措施等等。
  (四)住房分层保障,按收入差异实施不同的资金支援与税收减免
  韩国政府进行住宅建设规划是在1962年,到20世纪80年代上半叶才开始提供租赁用住宅,而首次按收入阶层确定住宅供给量,并且将建设永久租赁房纳入到规划项目中则是在80年代末期。1988-1992年期间实施的《住宅200万户建设规划》是韩国住宅史上里程碑式的重要事件,它按收入将住宅供给对象划分为10级,并归为5种类型,按类型建立多元化供给体系。按当时的规划,国家已经不承担中产以上阶层(8-10级)的住房保障,但同时却对特困的贫民(1级)的永租房也提供财政支援。在税收方面,韩国住宅相关税制包括往来课税(取得税、登记税、转让所得税和法人税特别课税)和保有课税(财产税、综合土地税)。税收减免对低收入者以及租赁房实行倾斜。
  从1998年开始,韩国政府开始实施促进廉租房的政策。廉租房的租金仅为市场价格的60-85%,最长租赁期为30年。2003年,韩国政府为扩大廉租房供应,推出“100万户国民廉租房建设计划”,准备在10年内建设100万户国民廉租房,将廉租房占住宅总数的比例从2003年的2.4%提高到2012年的10%。廉租房主要依据建设交通部公布的最低居住标准建造,主要供应给无房产以及低收入家庭(月收入不及城市家庭月均收入50%)。
  (五)建立住房信息系统,加强住房保障管理
  房产市场的良好运行离不开信息的畅通。为加强房产监测,韩国政府建立了由建设交通部直接控制的全国房地产信息系统,要求全国各地将电子化的房产信息数据每月上报,在房价上涨最快的特殊时期,甚至实行周报制度。在信息来源方面,除自有数据之外,建设交通部还整合了来自国民银行、房地产中介机构的采集数据,以此确保了房产信息数据的全面性与可靠性。

2024-05-31 21:19:59 回答

韩国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最基本的政策,是由政府出资或资助建设公租房,以低廉的价格出租给低收入家庭。近年来,随着住房短缺问题的缓解,韩国政府又逐步减少了新建公租房,转而通过租金补贴、低息贷款、减免税收等方式向低收入阶层提供支持,从而更有效、直接地解决了低收入者住房问题。
 韩国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主要由韩国国家住宅公司(即大韩住宅公社)负责,公司每年为中低收入者生产并提供5万套经济适用住房。为了对其开发的住宅进行有效管理,韩国国家住宅公司专门建立了一家子公司——新住宅公司对住宅进行物业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为住宅的管理和维护制定指导性规划。新住宅公司总部下设12个分部,为住宅的管理和维护制定具有操作性的规划;分部下设258个管理处,具体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房屋缺陷控制等工作。

2024-05-31 21:19:59 回答

韩国住房保障制度:根据这部新宪法,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全国武装力量司令,在政府系统和对外关系中代表整个  国家。总统是内外政策的制定者,可向国会提出立法议案等;同时,总统也是国家最高行政长官,负责各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总统通过由15-30人组成并由其主持的国务会议行使行政职能。      作为总统主要行政助手的国务总理由总统任命,但须经国会批准。      国务总理有权参与制定重要的国家政策。总统无权解散国会,但国会可用启动弹劾程序的方式对总统进行制约,使其最终对国家宪法负责。      韩国实行一院制。国会是国家立法机构。宪法赋予国会的职能除制定法律外,还包括批准国家预算、外交政策、对外宣战等国家事务,以及弹劾总统的权力。      韩国法院共分三级:大法院、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大法院是最高法庭,负责审理对下级法院和军事法庭作出的裁决表示不服的上诉案件。大法官由总统任命,国会批准。大法官的任期为6年,不得连任,年满70岁必须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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