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是什么?



				
				
pisces850318
14918 次浏览 2024-05-24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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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6条回答)

2024-05-26 23:36:29 回答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四)省(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仅供参考

2024-05-26 23:36:29 回答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增值收益部分涉及的税种主要是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了加强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分别制定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虽然都是按所得额(增值额)计算征税,也都要汇算或清算,但是在汇(清)算时间上,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企业所得税是以一个会计年度为周期进行汇算清缴,时间是固定的。不论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完工,都要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土地增值税却是以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清算期间具有不确定性,可以长于一个会计年度,也可以短于一个会计年度。清算之前按期预缴,达到清算时限条件时,则必须按规定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分为两类:一是纳税人应该进行清算的条件: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二是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清算的条件: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2024-05-26 23:36:29 回答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税务机关规定其他情况。
  相关法律知识: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2024-05-26 23:36:29 回答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对纳税人清算申报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增值率以及税款计算等情况进行审核,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

2024-05-26 23:36:29 回答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土地增值税要进行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税务机关规定其他情况。  相关法律知识: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2024-05-26 23:36:29 回答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一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是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是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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