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工作流程哪位了解?



				
				
贱贱骚年
24366 次浏览 2024-06-0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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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04 14:00:07 回答

你好,流程如下:
申办主体:新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或个人)
申办条件:  符合《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内规定,应审核的建设工程
申请材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原件1份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
消防设计文件原件1份
办理机构:夏津公安消防大队
办理地址:夏津县经济开发区      邮编253200
办理电话:0534-3318110
办理时间:周1至周五  上午8:30-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办理程序:1、申请:由申请人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领取或从山东消防办事大厅网站下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填写,加盖公章,连同其他材料一同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2、受理:消防业务受理工作人员对建设单位(个人)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受理并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受理凭证》;
         3、审核:消防审核人员对总平面布置进行现场勘察,并对送审的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提出意见;
         4、决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审核意见,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依法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三章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2024-06-04 14:00:07 回答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工作流程如下:
一、申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或者《建筑内部装修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或者《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申报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包括公民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组织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包括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4、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及光盘(光盘存储以AUTOCAD软件制作、以dwg格式保存的全套施工图)。内容包括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防烟、  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建筑内部装修的防火设计;建筑灭火器配置;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爆设计;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其它内容的建筑工程总平面图,建筑工程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大样图、节点图、结构图。  
5、消防专篇。限于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和其他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
6、工艺流程图、仓储物品种类。  
7、生产、储存的原料、产品的火灾危险性鉴定材料。  
8、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等采用合格品的证明(包括产品合格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  
9、建筑、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的证明。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
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或者《建筑内部装修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或者《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申报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包括公民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组织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包括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4、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及光盘(光盘存储以AUTOCAD软件制作、以dwg格式保存的全套施工图)。内容包括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防烟、
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建筑内部装修的防火设计;建筑灭火器配置;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爆设计;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其它内容的建筑工程总平面图,建筑工程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大样图、节点图、结构图。 
5、消防专篇。限于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和其他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 6、工艺流程图、仓储物品种类。 
7、生产、储存的原料、产品的火灾危险性鉴定材料。 
8、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等采用合格品的证明(包括产品合格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 
9、建筑、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的证明。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受理行政许可
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备,开具《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 。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备,开具《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同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待符合条件后,另行申报。经审查不属于消防机构审核范围内的,开具《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
三、审核审批
受理申请后,首先进行现场核查,并对施工图纸进行实质性审查,根据实质审查的情况,提出是否准予许可的意见,报领导进行审批。工作时限:自正式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出具是否准予许可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者《建筑内部装修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者《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意见书》。
四、领取消防行政许可决定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凭《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送申请人联)领取消防行政许可决定。
希望你能采纳我的建议,祝你生活愉快。

2024-06-04 14:00:07 回答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3、提供建设单位合法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4、新建、扩建工程许可证明文件,包括: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总平面布置图(须加盖规划局的建筑设计方案审定章)。  5、装修工程提供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  6、提供设计单位的合法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7、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  8、图纸,包括: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给排水、电气、暖通、防排烟等;而装修工程则提供原工程平面图,消防设计图和装饰设计图。  9、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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