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子贷款手续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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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1、申请人准备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
2、银行受理。
3、评估公司对房产(抵押物)进行评估。
4、银行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及评估报告取证审批。
5、银行审批通过后,办理房产抵押。
6、银行取得他项权利证后进行放款。
7、银行贷后管理。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的资料
1.房产证 .
2.产权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
3.产权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
4.产权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
5.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6.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
7.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
8.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及银行流水.
去银行申请就可以了,找他们贷款部的经理
仅供参考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不含)周岁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声明);
3.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 有明确的贷款用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承诺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6. 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房屋抵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个人住宅抵押贷款的条件为: ①有稳定合法的收入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②有同售房单位签订的本市《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 ③已将房屋总价30%以上的购房款存入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开立的销售商品房存款专户。 ④同意以房产作抵押,并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和房产保险。 ⑤售房单位同意作贷款担保人。 申请个人住宅抵押贷款应办的手续是: ①准备购买商品房的售房单位与建设银行的分支机构签订“个人住宅抵押贷款服务协议”。 ②到与售房单位签订“个人住宅抵押贷款服务协议”的建设银行分支机构咨询,提出申请,提供各项证明材料;建设银行对借款申请和交来的各项材料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承诺贷款。 ③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将房屋总价30%以上的购房款存入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帐号的分支机构开立的销售商品房存款专户。 ④携带交款凭证和各项证明材料到银行,按照银行规定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和保险手续。以上手续办妥之后,即可以从银行将借款以转帐方式支付给售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