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租房提取公积金要什么条件?



				
				
贪吃的晨晨
8209 次浏览 2024-06-19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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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 03:11:38 回答

除了将额度控制方式由原来的以家庭为单位改为以单个职工账户为单位,租住青岛市商品住房的,不再提供《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工资收入证明等要件,只需提供本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青岛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即可。
       另由于民政部门不再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职工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婚姻状况《具结书》等原件。

2024-06-21 03:11:38 回答

青岛提取租房公积金条件: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放宽核心信息
  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通知: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3、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2024-06-21 03:11:38 回答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7.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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