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是什么?



				
				
伪文艺的姑娘
55235 次浏览 2024-05-1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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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8 10:55:22 回答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申请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常州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4、开设账户。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5、办理贷款。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

2024-05-18 10:55:22 回答

福建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异地买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以外的设区城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向住房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管理中心要积极协助提供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协助调查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等情况。条件,借款申请人为在职职工的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024-05-18 10:55:22 回答

1  、贷款对象:  
在福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或其他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  
2  、贷款要求: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为在职职工的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3  、贷款所购房首付款规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  90%  ;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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