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lulu酱求好运
45064 次浏览 2024-06-03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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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05 21:22:09 回答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职工在申请时所应提交的提取证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具体包括:
     (一)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三)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四)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六)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
     (七)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
     (八)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希望帮到你

2024-06-05 21:22:09 回答

凡公积金提取人须提供填写完整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和身份证。下列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购买自住房,期房:一年内的备案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现房、二手房:一年内的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协议、契税发票;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建造、翻建自住房:一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大修自住房:一年内的房屋所在地县以上建设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房屋权属证明;
 
   偿还购房贷款,期房:购房合同、借款合同、上年度还贷明细或存折;现房、二手房:契税发票、借款合同、上年度还贷明细或存折;(偿还购房贷款一年以上,还贷期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    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15%:夫妻双方单位所发的工资条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上年度房屋支付费用凭证和经房产部门鉴证的住房租赁合同;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或总工会出具的缴存人家庭特困证明;
 
   终止劳动关系,二年未再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
 
   调离本行政区:调令、户口薄;
 
   出境定居:户籍注销或出境定居证明;
 
   离、退休:离、退休证;
 
   继承或受遗赠人的提取: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手续、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提取人的书面报告和缴存人单位意见(多人继承均须身份证原件);
 
   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家庭困难的:有关部门出具的重大事故证明或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证明、医疗费用支付证明等;

2024-06-05 21:22:09 回答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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